2022年12月28日,國(guó)家發改委、科技部發布《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。文件明确以(yǐ)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、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、低碳與零碳工業流程再造、生态系統固碳增彙、負碳及溫室氣體減排等領域爲(wéi / wèi)重點,爲(wéi / wèi)綠色技術創新方向。組織實施“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”等關鍵綠色技術攻關,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領軍企業,支持領軍企業及其聯合體承擔國(guó)家科技計劃支持的(de)綠色技術研發項目。
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(2023——2025年)
爲(wéi / wèi)深入貫徹落實黨的(de)二十大(dà)精神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,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(hé / huò)推廣應用,充分發揮綠色技術對綠色低碳發展的(de)關鍵支撐作用,根據《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(de)指導意見》和(hé / huò)《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實施方案( 2022—2030年)》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指導思想
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的(de)二十大(dà)精神,完整、準确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堅定不(bù)移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,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(dì / de)位,完善轉化應用市場機制,加強創新服務保障,推動形成各類創新主體活力競相迸發、産學研用銜接高效、創新效能持續提升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工作格局,爲(wéi / wèi)加快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、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撐。
(二)主要(yào / yāo)目标
到(dào)2025年,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,綠色技術創新對綠色低碳發展的(de)支撐能力持續強化。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壯大(dà),培育一(yī / yì /yí)批綠色技術領軍企業、綠色低碳科技企業、綠色技術創新領域國(guó)家級專精特新“小巨人(rén)”企業。各類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創新活力不(bù)斷釋放,協同創新更加高效。綠色技術供給能力顯著提升,形成一(yī / yì /yí)批基礎性、原創性、颠覆性綠色技術創新成果。綠色技術交易市場更加規範有序,先進适用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成果得以(yǐ)充分轉化應用。綠色技術評價、金融支持、人(rén)才培養、産權保護等服務保障全面優化。綠色技術領域國(guó)際交流和(hé / huò)對外開放持續深化。
(三)工作原則
——目标引領,創新驅動。堅持目标導向、問題導向,聚焦實現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目标,着力解決綠色低碳發展科技支撐不(bù)足的(de)問題。把體制機制創新作爲(wéi / wèi)重要(yào / yāo)驅動力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,提升綠色技術研發水平,暢通轉化路徑。
——市場主導,政府引導。充分利用市場化手段,發揮市場在(zài)綠色技術創新中的(de)主導作用,增強市場在(zài)配置資源和(hé / huò)連接創新各環節中的(de)功能,吸引創新要(yào / yāo)素向綠色領域集聚。加大(dà)政策支持力度,強化綠色技術創新保障,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。
——研用并舉,突出(chū)應用。圍繞綠色低碳發展重點領域,組織開展綠色技術攻關,增加綠色技術供給。加大(dà)綠色技術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台建設,強化創新各環節和(hé / huò)要(yào / yāo)素的(de)銜接,加快推進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和(hé / huò)産業化發展。
——壓實責任,系統推進。聚焦綠色技術創新的(de)關鍵環節,加強部門間配合,推動形成工作合力,協調解決重大(dà)問題。加大(dà)對地(dì / de)方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(de)評估指導力度,鼓勵地(dì / de)方結合實際探索創新,确保各項任務落實。
二、重點任務
(一(yī / yì /yí))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引領
明确綠色技術創新方向。定期向各地(dì / de)區、行業協會、重點企業等征集共性技術難點和(hé / huò)技術需求,以(yǐ)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、污染治理、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、低碳與零碳工業流程再造、生态系統固碳增彙、負碳及溫室氣體減排等領域爲(wéi / wèi)重點,采用“揭榜挂帥”“賽馬”等機制,引導各類主體參與綠色技術創新。
強化關鍵綠色技術攻關。組織實施“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”、“大(dà)氣與土壤、地(dì / de)下水污染綜合治理”、“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”、“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綜合治理”等重點專項技術攻關,鼓勵綠色技術創新主體積極參與,研發一(yī / yì /yí)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、達到(dào)國(guó)際先進水平的(de)關鍵核心綠色技術。
(二)壯大(dà)綠色技術創新主體
培育綠色技術創新企業。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領軍企業,支持領軍企業及其聯合體承擔國(guó)家科技計劃支持的(de)綠色技術研發項目。從國(guó)家高新技術企業、科技型中小企業、全國(guó)技術合同登記企業和(hé / huò)技術進出(chū)口合同登記企業中,遴選發布綠色低碳科技企業,引導各類創新要(yào / yāo)素集聚。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領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(rén)”企業,加大(dà)對中小微綠色技術創新企業的(de)支持力度。
加強創新平台基地(dì / de)建設。以(yǐ)滿足市場需求爲(wéi / wèi)導向,優化綠色技術領域全國(guó)重點實驗室、國(guó)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國(guó)家技術創新中心、國(guó)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等創新平台基地(dì / de)布局,加大(dà)對綠色技術創新平台基地(dì / de)建設的(de)培育和(hé / huò)支持力度。持續優化整合國(guó)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綠色技術資源共享服務體系,加強與綠色技術創新平台基地(dì / de)的(de)銜接。
激發科研單位創新活力。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(rén)員考核管理機制,加大(dà)綠色技術創新成效在(zài)考核評優中的(de)比重,提高科研人(rén)員綠色技術創新積極性。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(rén)員按國(guó)家有關規定兼職參與企業綠色技術創新、成果轉化、技術咨詢和(hé / huò)服務等工作,繼續實施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發明人(rén)或團隊持有股權、成果轉化淨收入占比以(yǐ)及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(bù)受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且不(bù)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基數等相關激勵政策。
(三)促進綠色技術創新協同
推進創新主體協作融合。引導綠色技術創新企業、高校、職業院校、科研院所等主體與中介機構、金融資本等聯合,形成優勢互補、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(de)“産學研金介”合作機制,促進共性技術研發和(hé / huò)成果轉化應用。支持建立一(yī / yì /yí)批專注于(yú)綠色技術創新的(de)企業孵化器、衆創空間等公共服務平台,加快綠色技術創新突破。
更好發揮協同機構作用。發揮好綠色技術融資合作中心(原綠色技術銀行,下同)在(zài)推進金融資源與綠色技術創新融合方面的(de)協同作用,在(zài)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區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推進綠色技術融資合作中心建設。
完善綠色技術融資合作中心運行管理機制,強化綠色技術信息平台、轉移轉化平台、金融服務平台功能。鼓勵綠色技術創新聯盟推動相關産業綠色升級改造,充分發揮其對綠色技術推廣應用中的(de)作用。建立健全動态調整機制,适時(shí)對現有綠色技術創新聯盟開展評估工作。
(四)加快綠色技術轉化應用
推進綠色技術交易市場建設。根據區域綠色技術發展優勢和(hé / huò)應用需求,布局建設若幹國(guó)家綠色技術交易平台。健全綠色技術交易平台管理制度,完善基礎甄别、技術評價、供需匹配、交易傭金、知識産權服務和(hé / huò)保護等機制,提升綠色技術交易服務水平。
健全綠色技術推廣機制。以(yǐ)節能降碳、清潔能源、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、環境保護、生态保護修複等領域爲(wéi / wèi)重點,适時(shí)遴選先進适用綠色技術,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,明确技術使用範圍、核心技術工藝、主要(yào / yāo)技術參數和(hé / huò)綜合效益。規範綠色技術遴選條件、遴選程序,加強目錄内綠色技術跟蹤管理,建立動态調整機制。通過向國(guó)家綠色技術交易平台和(hé / huò)産業知識産權運營中心推送、組織開展綠色技術交流等方式,加快綠色技術推廣應用。
鼓勵綠色技術産品應用。推進首台(套)重大(dà)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建設,鼓勵綠色技術創新裝備生産企業申報保險補償項目。鼓勵國(guó)有企業采購、使用綠色技術首台(套)裝備,推動綠色技術首台(套)裝備應用和(hé / huò)産業化。推動修訂《政府采購法》,完善綠色采購制度。加大(dà)政府綠色産品采購力度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擴大(dà)綠色産品采購範圍,推動各類機關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按規定優先采購綠色産品。完善綠色産品認證與标識體系,穩步擴大(dà)綠色産品認證範圍,推動認證結果廣泛采信。
(五)完善綠色技術評價體系
建立健全綠色技術标準。在(zài)年度國(guó)家标準制修訂計劃中加大(dà)對綠色技術标準的(de)支持力度,加強綠色技術創新與标準化工作聯動,強化能源、工業、建築、生态系統固碳增彙、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、污染治理和(hé / huò)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、河湖生态環境複蘇等重點領域共性綠色技術标準制修訂,及時(shí)将先進适用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融入标準,爲(wéi / wèi)綠色技術推廣應用提供支撐。
推進綠色技術評價。指導推動企事業單位、行業協會加快制定發布本領域綠色技術評價方法,提升綠色技術評價水平。支持綠色技術創新領軍企業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檢驗檢測機構、認證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驗證服務平台,申報産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,爲(wéi / wèi)綠色技術創新和(hé / huò)轉化應用提供定制試制、檢驗檢測、認證評價等服務。
(六)加大(dà)綠色技術财稅金融支持
加大(dà)金融支持力度。加強綠色技術創新的(de)股權支持力度,實施“科技産業金融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”專項,引導各類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、私募股權投資等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和(hé / huò)成果轉化。充分發揮國(guó)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擴大(dà)綠色技術領域創業投資子(zǐ)基金托管銀行範圍,積極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項目。綜合應用綠色信貸、綠色債券、綠色基金、綠色保險等方式支持綠色技術創新,鼓勵信用評級機構依規對綠色技術創新企業開展主體評級、債項評級服務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爲(wéi / wèi)符合條件的(de)從事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(hé / huò)示範應用的(de)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。鼓勵保險機構結合綠色技術應用場景,運用首台(套)保險等險種爲(wéi / wèi)綠色技術創新提供風險保障。
強化财稅政策保障。各級财政對符合條件的(de)綠色技術攻關項目予以(yǐ)積極支持,鼓勵有條件的(de)地(dì / de)區對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推廣應用予以(yǐ)支持。落實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以(yǐ)及科技人(rén)員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收入個(gè)人(rén)所得稅優惠政策,促進綠色技術、裝備和(hé / huò)産品研發應用。
(七)加強綠色技術人(rén)才隊伍建設
加大(dà)綠色技術研發人(rén)才培養。持續加大(dà)對高校、職業院校、科研院所設置綠色技術相關專業的(de)指導支持力度,引導有條件的(de)職業院校開設綠色技術相關專業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優化專業布局,提升專業建設水平。鼓勵地(dì / de)方政府聯合高校、職業院校、科研院所、骨幹企業共同實施綠色技術領域産學合作協同育人(rén)項目,聯合培養綠色技術創新專業人(rén)才、高素質技術技能人(rén)才。
強化綠色技術經紀人(rén)隊伍建設。培養專業、高效的(de)綠色技術經紀人(rén)隊伍,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,促進綠色技術先進成果與産業需求精準鏈接。在(zài)《國(guó)家技術轉移專業人(rén)才能力等級培訓大(dà)綱》中增加綠色技術相關課程,提高綠色技術經紀人(rén)隊伍專業服務能力。
引導企事業單位在(zài)薪酬待遇、股權分配、人(rén)才評價等方面加大(dà)對綠色技術經紀人(rén)的(de)激勵支持力度。
(八)強化綠色技術産權服務保護
提高知識産權服務水平。提高綠色技術創新領域專利、商标審查業務精細化管理水平,加強智能化技術運用,提高審查效能,縮短審查周期。加強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建設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強化快速預審、快速确權、快速維權“一(yī / yì /yí)站式”知識産權綜合保護,爲(wéi / wèi)綠色技術産業提供知識産權服務支撐。加大(dà)對産業知識産權運營中心的(de)指導和(hé / huò)支持力度,促進綠色技術知識産權高質量創造、高水平布局和(hé / huò)高效益運用。聚焦綠色技術創新成果,構建綠色技術與國(guó)際專利分類參考關系表,開展國(guó)内外及分區域綠色專利統計監測分析。圍繞綠色低碳發展重點領域,建設知識産權專題數據庫,提升綠色技術企業知識産權信息檢索分析利用能力。
加強綠色技術知識産權保護。嚴格規範綠色技術創新專利申請、商标注冊行爲(wéi / wèi),嚴厲打擊不(bù)以(yǐ)保護創新爲(wéi / wèi)目的(de)的(de)非正常專利代理行爲(wéi / wèi)。組織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專項行動,加大(dà)對侵犯綠色技術知識産權侵權行爲(wéi / wèi)的(de)打擊力度。
(九)深化綠色技術國(guó)際交流合作
推動綠色技術“引進來(lái)”。充分發揮雙多邊國(guó)際合作機制作用,積極引進境外先進技術、管理理念和(hé / huò)商業模式,鼓勵外資投向綠色技術高端裝備制造。
鼓勵綠色技術“走出(chū)去”。以(yǐ)推進綠色投資、綠色産業、綠色
能源、綠色基建、綠色交通、綠色貿易等領域國(guó)際合作爲(wéi / wèi)契機,積極開拓先進綠色技術和(hé / huò)裝備的(de)國(guó)際市場,延伸綠色技術創新成果的(de)領域和(hé / huò)應用場景,攜手其他(tā)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區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(chū)問題,共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。
三、組織實施
(一(yī / yì /yí))加強組織協調
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持續加大(dà)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(de)統籌,會同各有關部門做好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部署,抓好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地(dì / de)。充分發揮綠色技術創新部際協調機制作用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加強合作,協調解決重大(dà)問題。适時(shí)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進行調度,确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标。
(二)抓好貫徹落實
各地(dì / de)區要(yào / yāo)加大(dà)對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的(de)推動力度,結合實際細化完善各項政策舉措,制定相關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,壓實工作責任,優化創新環境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完善市場導向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體系,紮實推進綠色技術研發和(hé / huò)推廣應用。
(三)營造良好氛圍
國(guó)家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将總結各地(dì / de)區綠色技術創新管理制度的(de)有效模式,及時(shí)宣傳可複制可推廣的(de)先進做法和(hé / huò)典型經驗。積極組織開展各類創新創業大(dà)賽、創新論壇等活動,在(zài)全社會營造綠色技術創新良好氛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