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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資訊
《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》印發
2022-10-28

2022年10月20日,黑龍江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發布了(le/liǎo)《關于(yú)印發<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>的(de)通知》。文件指出(chū),到(dào)2025年底,黑龍江省建築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(dào)有效控制,基本形成綠色、低碳、循環的(de)建設發展方式。2030年前,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(dào)峰值,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,綠色低碳運行基本實現。


全文内容如下:
爲(wéi / wèi)深入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的(de)意見》、國(guó)務院《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》,以(yǐ)及住建部、國(guó)家發改委《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》精神,按照黑龍江省委、省政府碳達峰工作部署,紮實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

一(yī / yì /yí)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指導思想。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(de)十九大(dà)和(hé / huò)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,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按照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決策部署以(yǐ)及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,立足新發展階段,貫徹新發展理念,服務和(hé / huò)融入新發展格局,圍繞碳達峰目标,持續推進黑龍江省城鄉建設領域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,系統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,推動建築碳排放盡早達峰,助力實現綠色龍江。
(二)工作原則。堅持集約高效、和(hé / huò)諧共生,立足祖國(guó)北方生态安全屏障,堅持集約高效發展路線,将推動城市建設領域碳達峰與提高人(rén)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,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築、打造綠色低碳居住社區、創建美麗宜居城市、營造綠色鄉村,讓人(rén)民群衆在(zài)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堅持系統謀劃、協同推動,加強頂層設計和(hé / huò)全局謀劃,強化結果控制,合理确定工作節奏,注重各條線多目标協同,統籌推進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。堅持創新引領、綠色發展,注重思維創新、方法創新、技術創新、機制創新,加強綠色低碳核心技術攻關,完善技術标準體系,建立健全城鄉建設碳減排管理制度。堅持雙輪驅動、共建共享,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(hé / huò)市場機制作用,形成有效的(de)激勵約束機制,實施共建共享,協同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各項工作。
(三)發展目标。到(dào)2025年底,建築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(dào)有效控制,基本形成綠色、低碳、循環的(de)建設發展方式,爲(wéi / wèi)城鄉建設領域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。全省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标準,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,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持續推進,裝配式建築加快發展,建築用能結構逐步優化,城鎮新建居住建築和(hé / huò)公共建築能效水平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升。
2030年前,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(dào)峰值。全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和(hé / huò)體制機制基本建立;建築品質和(hé / huò)工程質量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高,人(rén)居環境質量大(dà)幅改善;建築節能、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(dà)幅提高;建築用能結構和(hé / huò)方式更加優化,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,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(dào)國(guó)内先進水平;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,城市整體性、系統性、生長性增強;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,綠色低碳運行基本實現。


二、建設綠色低碳城市
(一(yī / yì /yí))優化城市結構布局。城市形态、密度、功能布局和(hé / huò)建設方式對碳減排具有基礎性重要(yào / yāo)影響。
1.優化城市形态,實現組團式發展。組團内平均人(rén)口密度原則上(shàng)不(bù)超過1萬人(rén)/平方公裏,個(gè)别地(dì / de)段最高不(bù)超過1.5萬人(rén)/平方公裏。
2.優化城市空間,完善生态系統。推動城市生态修複,完善城市生态系統,加強景觀視廊、通風廊道(dào)、濱水空間和(hé / huò)城市綠道(dào)統籌布局,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間和(hé / huò)防洪排澇空間。支持伊春建設國(guó)家森林城市,打造大(dà)興安嶺生态林城、黑河生态邊城。
3.優化城市設計,調整功能布局。落實《黑龍江省城市建築風貌管理實施規定》要(yào / yāo)求,從整體平面和(hé / huò)立體空間上(shàng)優化區域空間、統籌城市建築布局、合理确定建設規模、協調城市景觀風貌。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,促進就(jiù)業崗位和(hé / huò)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。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,一(yī / yì /yí)般不(bù)得新建超高層住宅。盤活存量用地(dì / de),減少各類空置房。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幹線交通、生活性集散交通和(hé / huò)綠色慢行交通設施,主城區道(dào)路網密度應大(dà)于(yú)8公裏/平方公裏。
4.優化建設方式,推動城市更新。落實《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關于(yú)在(zài)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(dà)拆大(dà)建問題的(de)通知》,以(yǐ)内涵集約、綠色低碳發展爲(wéi / wèi)路徑,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,堅持“留改拆”并舉、以(yǐ)盤活保留利用提升爲(wéi / wèi)主,加強修繕改造,補齊城市短闆,注重提升功能,增強城市活力。(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住建廳、省交通廳、省水利廳、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,各市(地(dì / de))政府推動落實。以(yǐ)下均需各市(地(dì / de))政府推動落實,不(bù)再列出(chū))
(二)打造綠色低碳社區。社區是(shì)形成簡約适度、綠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(de)重要(yào / yāo)場所。
1.打造完整居住社區。按照《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标準(試行)》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、便民商業服務設施、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(hé / huò)公共活動空間,完善《黑龍江省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标準》,到(dào)2030年地(dì / de)級及以(yǐ)上(shàng)城市的(de)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(dào)60%以(yǐ)上(shàng)。
2.構建15分鍾生活圈。推廣功能複合的(de)混合街區,倡導居住、商業、無污染産業等混合布局。通過步行、騎行和(hé / huò)公共交通網絡串聯若幹個(gè)居住社區和(hé / huò)商業街區。
3.推進綠色社區創建。将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,60%的(de)城市社區先行達到(dào)創建要(yào / yāo)求。探索零碳社區建設。
4.拓展物業服務功能。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、家政、托幼、健身、購物等生活服務,在(zài)步行範圍内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。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的(de)節能管理。
5.倡導低碳生活方式。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産品,減少使用一(yī / yì /yí)次性消費品。鼓勵“部分空間、部分時(shí)間”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,倡導随手關閉不(bù)用的(de)電燈和(hé / huò)電器。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,将新建居住社區要(yào / yāo)确保固定車位100%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納入施工圖審查,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。(省住建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交通廳、省商務廳、省民政廳、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提升建築節能水平。
1.推進綠色建築創建。嚴格執行綠色建築設計、施工驗收标準,加強綠色建築後評估和(hé / huò)運維管理,實現綠色建築全過程監管。到(dào)2022年底,各地(dì / de)城鎮商業房地(dì / de)産開發項目基本級綠色建築占新開發建築比例應達到(dào)70%以(yǐ)上(shàng),且每年以(yǐ)10%以(yǐ)上(shàng)比例增加;到(dào)2025年底,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标準,實施星級标準綠色建築占比達到(dào)30%以(yǐ)上(shàng),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築和(hé / huò)大(dà)型公共建築全部達到(dào)一(yī / yì /yí)星級标準以(yǐ)上(shàng)。
2.發展超低能耗建築。新建建築嚴格執行現行節能标準,落實黑龍江省超低能耗建築産業發展專項規劃和(hé / huò)支持政策,加快完善超低能耗建築相關技術标準體系,推動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,鼓勵建設零碳建築和(hé / huò)近零能耗建築。到(dào)2025年底,全省累計新建和(hé / huò)改建超低能耗建築1000萬平方米以(yǐ)上(shàng);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築本體達到(dào)83%節能要(yào / yāo)求,新建公共建築本體達到(dào)78%節能要(yào / yāo)求。
3.開展建築節能改造。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,持續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。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,編制節能改造相關規劃,“十四五”期間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2500萬平方米,到(dào)2030年實現應改盡改。
4.強化建築能效管理。開展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(hé / huò)統計分析,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。加強空調、照明、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适,鼓勵對空調、照明、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實現智慧化管理,不(bù)斷降低建築機電系統能耗,提升設備能效,到(dào)2030年實現公共建築機電系統的(de)總體能效在(zài)現有水平上(shàng)提升10%。(省住建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商務廳、省婦聯、省工信廳、省機關事務管理局、省财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建設綠色低碳住宅。
1.調控住宅開發規模。積極推進房地(dì / de)産去庫存,根據商品住房存量情況合理确定用地(dì / de)和(hé / huò)住房供應規模、結構和(hé / huò)時(shí)序,促進商品住房銷售,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(zài)合理區間。
2.提升住宅供給品質。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,限制發展超大(dà)戶型住宅。依據黑龍江省嚴寒地(dì / de)區氣候條件,合理确定住宅朝向、窗牆比和(hé / huò)體形系數。積極運用被動式設計理念,鼓勵大(dà)開間、小進深,充分利用日照、自然采光和(hé / huò)通風,降低住宅能耗。推行靈活可變的(de)居住空間設計,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(de)資源浪費。
3.推廣住宅全裝修交付。完善住宅全裝修設計标準,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,減少資源消耗和(hé / huò)環境污染。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,推行預制混凝土構件、預制陽台、整體衛浴、集成廚房等預制構件和(hé / huò)可拆改構件。
4.加強住宅使用維護。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,延長住宅使用壽命。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,提升智能化程度。(省住建廳、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五)提高基礎設施效率。基礎設施體系化、智能化、生态綠色化建設和(hé / huò)穩定運行,可以(yǐ)有效減少能源消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。
1.推進城鎮智慧供暖。加快推進全省城鎮智慧供暖工作,通過智慧供暖示範項目建設,促進供熱系統優化配置,降低熱能損耗。到(dào)2025年底,全省城鎮智慧供熱一(yī / yì /yí)級網示範應用覆蓋面積達到(dào)3億平方米。
2.推進老舊管網改造。繼續推進供熱老舊管網改造,推進換熱站、管網智能化改造,“十四五”期間,累計完成供熱老舊管網改造4000公裏以(yǐ)上(shàng),到(dào)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個(gè)百分點。加快推進城市燃氣管道(dào)和(hé / huò)設施更新改造,到(dào)2025年底,全省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(dào)老化更新改造任務。
3.推進海綿城市建設。重點推進大(dà)慶市海綿城市示範城市建設。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、湖泊等生态本底的(de)有效銜接,綜合采用“滲、滞、蓄、淨、用、排”方式,加大(dà)雨水蓄滞與利用,到(dào)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平均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(dào)45%。
4.推進綠色交通出(chū)行。完善哈爾濱市城市軌道(dào)交通站點與周邊公交站點、建築連廊或地(dì / de)下通道(dào)等配套接駁設施。加大(dà)城市公交專用道(dào)建設力度,持續改善綠色出(chū)行環境,逐步提升綠色交通出(chū)行比例。
5.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。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,加強供水管網漏損和(hé / huò)老舊二次供水設施改造,推進管網分區計量,提升供水管網智能化管理水平,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,力争到(dào)2030年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(zài)8%以(yǐ)内。
6.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。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(hé / huò)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,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,到(dào)2025 年底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(dào)70%,到(dào)2030年全省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(dào)30%。
7.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。全面推行垃圾分類和(hé / huò)減量化、資源化,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分類收集、分類運輸、分類處理系統,到(dào)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(dào)60%,到(dào)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(dào)65%,地(dì / de)級及以(yǐ)上(shàng)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是(shì)設施。
8.推進城市綠色照明。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與設計,統籌功能和(hé / huò)景觀照明,控制過度亮化和(hé / huò)光污染,“十四五”期間,全省新建改造市政道(dào)路照明18萬盞。推廣高效照明電器産品,節約照明用電,到(dào)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%,30%以(yǐ)上(shàng)城市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。
9.推進城市慢道(dào)建設。開展人(rén)行道(dào)淨化和(hé / huò)自行車專用道(dào)建設專項行動,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,加大(dà)聯合執法力度,全面清理違法占道(dào)行爲(wéi / wèi);完善人(rén)行道(dào)網絡,打通斷頭道(dào)路,連接中斷節點,優化過街設施,提高通達性。
10.推進城市綠地(dì / de)建設。合理規劃建設各類綜合公園、社區公園和(hé / huò)遊園,推進城市綠道(dào)建設和(hé / huò)道(dào)路綠化,因地(dì / de)制宜開展立體綠化,提高鄉土和(hé / huò)本地(dì / de)适生植物應用比例,到(dào)2025年底城市建成區綠地(dì / de)率達到(dào)36%,到(dào)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(dì / de)率達到(dào)38.9%,萬人(rén)擁有綠道(dào)長度1公裏以(yǐ)上(shàng),國(guó)家級園林城市達到(dào)11個(gè)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住建廳、省财政廳、省水利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交通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
(六)優化建築用能結構。
1.推廣建築光伏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應用。推廣太陽能光伏應用,充分利用建築本體及周邊空間,加強建築太陽能光伏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建設,強化新建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監管,新建建築原則上(shàng)應安裝太陽能系統。到(dào)2025年底新建公共機構建築、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争達到(dào)50%。推動既有公共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。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,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築應用。
2.擴大(dà)清潔可再生能源利用。因地(dì / de)制宜推進地(dì / de)熱能、生物質能應用,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,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(zài)建築運行中應用比例。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化原則的(de)可再生能源開發運營模式,重點在(zài)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、政府投資項目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,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(zài)建築運行中應用比例。到(dào)2025年底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(dào)8%。
3.提升建築電氣化發展水平。引導建築供暖、生活熱水、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,到(dào)2030年建築用電占建築能耗比例超過65%。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,到(dào)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(dào)20%。推廣熱泵熱水器、高效電爐竈等替代燃氣産品,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。推動智能微電網、“光儲直柔”、蓄冷蓄熱、負荷靈活調節、虛拟電廠等技術應用,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,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。探索建築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,在(zài)滿足用電需求前提下,合理調配用電負荷,實現電力少增容、不(bù)增容。根據既有能源基礎設施和(hé / huò)經濟承受能力,因地(dì / de)制宜探索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。
4.推動建築熱源低碳化改造。綜合利用熱電聯産餘熱、工業餘熱,根據各地(dì / de)實際情況應用盡用,燃煤供熱比例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降低。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,提高城市熱電生物質耦合能力。引導超低能耗建築不(bù)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。有序推進風光資源利用,建設哈爾濱、綏化綜合能源基地(dì / de)和(hé / huò)齊齊哈爾、大(dà)慶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示範區,在(zài)佳木斯、牡丹江、雞西、雙鴨山、七台河、鶴崗等城市建設以(yǐ)電力外送爲(wéi / wèi)主的(de)可再生能源基地(dì / de),因地(dì / de)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。科學布局生物質熱電聯産、燃氣調峰電站,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等蓄能設施。推廣地(dì / de)熱能、太陽能等非電利用方式,積極穩妥推廣核能供暖示範,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氫,開展綠色氫能利用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住建廳、省機關事務管理局、省教育廳、省衛健委、省工信廳、省國(guó)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七)推進綠色低碳建造。
1.發展裝配式建築。持續培育産業基礎,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,在(zài)政府投資項目中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,并逐步擴大(dà)實施裝配式建築範圍,到(dào)2025年底全省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比例達到(dào)30%,到(dào)2030年全省裝配式建築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築比例達到(dào)40%。
2.培育智能建造産業。開展智慧工地(dì / de)建設。穩步推進智慧建造和(hé / huò)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,建立省級智能建造新技術、新産品創新案例庫,做好創新案例積累;協調建立校企合作渠道(dào),探索基于(yú)BIM的(de)智能施工技術、智能建造設備研發生産和(hé / huò)應用;選擇重點地(dì / de)區重點項目實施試點,逐步推動BIM技術、物聯網、GIS、大(dà)數據、雲計算、人(rén)工智能、實景三維技術應用,促進建築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。到(dào)2025年底,在(zài)重點推進地(dì / de)區形成可複制可操作的(de)經驗在(zài)全省推廣。到(dào)2030年培育3個(gè)以(yǐ)上(shàng)智能建造産業基地(dì / de),積極融入建築産業互聯網平台建設,加大(dà)建築機器人(rén)産品應用。推廣建築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、精細化管理,到(dào)2030年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下降20%。
3.提升綠色施工水平。持續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标準化工地(dì / de)和(hé / huò)安全生産标準化工地(dì / de)創建工作,提升标準化優良等級達标率;嚴格落實國(guó)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藝、設備和(hé / huò)材料淘汰目錄,積極推廣應用新工藝、新工法、新技術、新設備,引導企業研究編制省級工法,創建建築業十項新技術示範工程;持續開展建築施工污染防治攻堅戰,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管控機制,有效治理施工現場揚塵、噪聲、非道(dào)路移動機械污染。
4.推進建築垃圾減量。推廣新型建造方式和(hé / huò)新組織模式,發揮建設單位主導作用和(hé / huò)設計單位引導作用,促進設計施工深度融合,提高項目管理水平。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和(hé / huò)排放公示等制度,科學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提高施工現場精細化管理水平。統籌臨時(shí)設施“永臨結合”和(hé / huò)重複利用,引導企業就(jiù)地(dì / de)處置再利用建築垃圾,提高終端處置利用效能。到(dào)2025年底,建築垃圾産生量控制在(zài)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每萬平方米不(bù)高于(yú)300噸,裝配式建築每萬平方米不(bù)高于(yú)200噸(不(bù)包括工程渣土、工程泥漿)。
5.推廣使用綠色建材。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标識的(de)建材産品,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,到(dào)2030年星級綠色建築全面推廣綠色建材。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,監控重點設備耗能,對多台同類設備實施群控管理。提高預制構件和(hé / huò)部品部件通用性,推廣标準化、少規格、多組合設計。推進建築垃圾集中處理、分級利用,到(dào)2030年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(dào)55%。(省住建廳、省工信廳、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八)提升工程管理水平。
1.堅持科學設計理念。加強建築設計管理,貫徹“适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(de)建築方針,單體建築設計形體、色彩、體量、高度等須符合城市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,回歸建築基本屬性,突出(chū)建築使用功能和(hé / huò)節能、節水、節地(dì / de)、節材、環保,防止建築“貪大(dà)、媚洋、求怪”。
2.創新工程組織模式。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,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。強化政策引導,政府投資項目推行工程總承包和(hé / huò)全過程工程咨詢,引導和(hé / huò)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選用。完善工程建設組織形式相關配套制度,發揮工程總承包企業和(hé / huò)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技術和(hé / huò)管理優勢,提升工程建設質效。
3.推廣應用BIM技術。推進BIM技術在(zài)房屋建築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(hé / huò)裝配式建築中應用,促進建築設計和(hé / huò)施工從二維向三維數字技術轉變,從輔助應用向基礎應用轉型。積極探索基于(yú)BIM技術的(de)圖紙審查、招标投标、市場監管、工程檔案資料、交付和(hé / huò)運營管理等環節的(de)監管模式。到(dào)2025年底,在(zài)規模以(yǐ)上(shàng)工程建設項目上(shàng)BIM技術應用率達到(dào)80%。
4.培育專業作業企業。引導中小型勞務企業向專業作業企業轉型,做專做精細分市場;支持勞務班組或有一(yī / yì /yí)定技能和(hé / huò)管理經驗的(de)建築工人(rén)成立專業作業企業,培育職業化、專業化、技能化建築産業工人(rén)隊伍,建立各類建築産業工人(rén)基地(dì / de),形成政府引導、企業主導的(de)建築産業工人(rén)培訓體系,推動培訓标準化、規範化。(省住建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總工會、省人(rén)社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

三、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(hé / huò)鄉村

(一(yī / yì /yí))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。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(de)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,嚴格按照《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(yú)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(de)意見執行》,以(yǐ)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,提升縣城承載能力和(hé / huò)公共服務水平,推動形成綠色生産方式和(hé / huò)生活方式。(省住建廳、省生态環境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林草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科學規劃農房建設布局。
1.科學引導鄉村布局。科學合理确定農民居住用房位置、規模和(hé / huò)建設标準,營造幹淨整潔、舒适宜居、文明有序、特色鮮明的(de)鄉村人(rén)居環境。農房和(hé / huò)村莊建設選址要(yào / yāo)安全可靠,避開地(dì / de)勢低窪地(dì / de)段和(hé / huò)易發洪澇災害區域。
2.尊重鄉村建設規律。充分尊重鄉村發展規律和(hé / huò)農民意願,科學盤活利用不(bù)同類型的(de)閑置農房,對于(yú)村莊内連片閑置農房,可打造農村文體廣場、文化書屋、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生活空間,豐富群衆精神生活。
3.統籌鄉村建設内容。開展設計師下鄉活動,做好技術支持。鼓勵在(zài)農村危房改造、新(翻)建中推廣應用《龍江民居示範圖集》。
4.優化農房空間布局。農戶申請危房改造後,引導農戶新建住房向基礎條件較好的(de)中心村申請宅基地(dì / de),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較爲(wéi / wèi)完善的(de)中心村集中。(省住建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林草局、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。
1.加快綠色農房建設。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和(hé / huò)建造水平,鼓勵農村危房改造新建項目推廣應用《龍江民居示範圖集》,嚴格控制窗牆比,提高農房自然通風,采光和(hé / huò)保溫性能,減少農房能源消耗并提升舒适度。
2.轉變農房用能方式。引導農戶推廣太陽能暖房和(hé / huò)光伏屋頂,提升改造後農房整體能效。
3.推廣應用節能建材。鼓勵推廣使用綠色建材,因地(dì / de)制宜推廣EPS空腔模塊等新型節能材料。
4.加強農房節能改造。在(zài)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,同步實施農房節能改造。結合農房節能改造推進清潔取暖,完善農房節能措施。(省住建廳、省工信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林草局、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推進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。
1.推進農村污水處理。因地(dì / de)制宜,推廣小型化、生态化、分散化的(de)污水處理工藝,推行微動力、低能耗、低成本的(de)運行方式。合理确定排放标準,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(jiù)近就(jiù)地(dì / de)資源化利用。
2.推動垃圾分類處理。全面推行“村收集、鎮轉運、縣處理”的(de)基本治理路徑和(hé / huò)“幹濕分離+二次分揀”的(de)治理模式,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穩定運行。降低生活垃圾收集、轉運、處置設施建設和(hé / huò)運行成本,建立健全日常運行管護機制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高治理效能。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,從源頭減少農村生活垃圾産生量。(省生态環境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住建廳、省生态環境廳、省鄉村振興局、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五)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。
1.推動光伏系統進村入戶。大(dà)力推動農房屋頂、院落空地(dì / de)、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。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,鼓勵使用太陽能竈等設備。
2.加快生活用能方式變革。推進太陽能、地(dì / de)熱能、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(zài)鄉村供氣、供暖、供電等方面的(de)應用。推動鄉村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高電氣化水平,鼓勵炊事、供暖、照明、交通、熱水等用能電氣化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

四、強化保障措施
(一(yī / yì /yí))建立健全制度标準體系。各地(dì / de)要(yào / yāo)根據社會總體碳排放控制目标要(yào / yāo)求和(hé / huò)産業結構情況,合理确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标,建立城市、縣城、社區、行政村、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标體系。完善綠色建築、超低能耗建築的(de)設計、施工、運行、評價等标準體系。推進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和(hé / huò)統計分析,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。建立綠色建築和(hé / huò)綠色建材标準和(hé / huò)名錄。(省住建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态環境廳、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轉型。以(yǐ)綠色低碳爲(wéi / wèi)目标,構建縱向到(dào)底、橫向到(dào)邊、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,健全政府主導、群團帶動、社會參與機制。建立健全“一(yī / yì /yí)年一(yī / yì /yí)體檢、五年一(yī / yì /yí)評估”的(de)城市體檢評估制度,按照國(guó)家統一(yī / yì /yí)部署,在(zài)試點基礎上(shàng)逐步增加樣闆城市範圍。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。建設省級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,推動地(dì / de)市數據錄入和(hé / huò)平台共享,利用建築信息模型(BIM)技術和(hé / huò)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等,推動數字建築、數字攣生城市建設,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。大(dà)力發展節能服務産業,推廣合同能源管理,探索節能咨詢、診斷、設計、融資、改造、托管等“一(yī / yì /yí)站式”綜合服務模式。(省住建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鄉村振興局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構建産學研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機制。充分發揮哈工大(dà)、省寒地(dì / de)院等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創新能力,加強城鄉建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,依托國(guó)家、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,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。建設完善黑龍江省科技成果轉化數字化平台,促進産學研用供需對接及交流合作,滿足企業技術需求,解決技術難題,推動成果轉化落地(dì / de),促進成果産業化。充分發揮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省級技術創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對綠色低碳技術的(de)支撐作用,培育壯大(dà)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企業。鼓勵省内高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相關課程,加強人(rén)才隊伍建設。(省科技廳、省工信廳、省住建廳、省教育廳、省科技廳、省地(dì / de)方金融監管局、黑龍江銀保監局、人(rén)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完善金融财政支持政策。按照财政事權與支出(chū)責任相适應的(de)原則,對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相關工作給予支持。落實稅收優惠政策。在(zài)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築和(hé / huò)綠色建材應用。加強對高星級綠色建築、超低能耗建築、零碳建築、“光儲直柔”建築、既有建築超低能耗改造、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、綠色農房等項目的(de)綠色金融支持。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,強化保險支持,發揮綠色保險産品的(de)風險保障作用。落實國(guó)家差别電價、分時(shí)電價和(hé / huò)居民階梯電價政策,加快推進供熱計量和(hé / huò)按供熱量收費。(省财政廳、省地(dì / de)方金融監管局、黑龍江省銀保監局、人(rén)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、省稅務局、省工信廳、省住建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國(guó)網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)


五、加強組織實施

(一(yī / yì /yí))加強組織領導。在(zài)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領導小組統一(yī / yì /yí)領導下,各地(dì / de)政府要(yào / yāo)認真貫徹綠色低碳發展理念,将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擺上(shàng)重要(yào / yāo)議事日程,加強工作協調,科學組織制定本地(dì / de)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任務落實方案,明确任務目标,制定責任清單。各級住建、發改等部門要(yào / yāo)加強協作,形成合力,确保高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。
(二)強化任務落實。各地(dì / de)要(yào / yāo)按照“四個(gè)體系”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,形成任務落實全過程閉環管理,将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落靠,并及時(shí)總結好經驗好做法,紮實推進相關工作。各市(地(dì / de))住建、發展部門于(yú)每年10月底前将當年貫徹落實情況報省住建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。
(三)開展示範引領。突出(chū)海綿城市、綠色社區、綠色建築、建築産業現代化、農房節能改造、垃圾分類、園林城市等示範項目綠色導向,加強調查研究,及時(shí)發現、樹立、總結典型做法,注重推廣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相關内容,充分發揮典型的(de)示範帶動作用
(四)加大(dà)培訓宣傳。将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作爲(wéi / wèi)城鄉建設領域工作培訓宣傳重要(yào / yāo)内容,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引導,普及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法律法規和(hé / huò)科學知識。持續開展好城鄉建設領域“節能宣傳周”活動,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,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碳行動,形成社會各界支持、群衆積極參與的(de)濃厚氛圍。開展減排自願承諾,引導公衆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。

綠色節能材料:岩棉闆      橡塑     玻璃棉      擠塑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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