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關于(yú)組織開展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創建工作的(de)通知
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城市管理局,濟南、青島、淄博、棗莊、東營、濟甯、威海、濱州、菏澤市水務(水利)局,濟南、青島市園林和(hé / huò)林業(綠化)局:
爲(wéi / wèi)深入貫徹黨的(de)二十大(dà)精神,認真落實省委、省政府關于(yú)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(de)工作部署,轉變縣城建設發展模式,提升縣城綜合承載力,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3部門印發的(de)《關于(yú)推進我省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(de)意見》(魯建節科字〔2021〕8号),确定開展省級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創建工作。現就(jiù)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指導思想
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圍繞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目标和(hé / huò)高質量發展要(yào / yāo)求,統籌縣城建設的(de)生态需求、生活需求、安全需求,将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到(dào)縣城建設、管理的(de)全過程,推動形成綠色生産方式和(hé / huò)生活方式,爲(wéi / wèi)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作出(chū)積極貢獻。
(二)創建目标
遴選部分有條件、有積極性的(de)縣城先行先試、探索創新,因地(dì / de)制宜實施一(yī / yì /yí)批人(rén)居環境改善、城市功能完善、綠色建築、綠色建造、清潔能源利用等建設項目。到(dào)2025年,試點縣城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,人(rén)居環境質量有效改善,綠色生産生活方式得到(dào)推廣,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和(hé / huò)政策體系基本建立,形成可複制、可推廣的(de)工作模式及典型經驗。
2、申報主體
申報主體爲(wéi / wèi)省内縣人(rén)民政府(不(bù)含市轄區、縣級市),有良好的(de)的(de)生态基底及資源禀賦,高度重視綠色低碳城鄉建設,建立協同有效的(de)縣城建設管理機制,在(zài)綠色節能建築、新型建築工業化及綠色城鎮化、生态環保基礎設施等方面有較好的(de)基礎及發展潛力。近三年内,縣域未發生重大(dà)及以(yǐ)上(shàng)建設工程安全生産事故,以(yǐ)及重、特大(dà)突發環境事件或生态破壞事件。
3、申報程序
(一(yī / yì /yí))有意申報的(de)縣人(rén)民政府對照《山東省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建設指南》(附件1),結合當地(dì / de)實際,科學制定試點創建實施方案,并填報試點申報表(附件2)。
(二)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,對提出(chū)申請縣的(de)工作基礎、發展潛力等進行評估,對試點創建實施方案的(de)科學性、可行性、針對性等進行初步審查。通過審查的(de),出(chū)具書面推薦意見。
(三)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必要(yào / yāo)時(shí)開展現場考察,評估了(le/liǎo)解工作機制、發展現狀、項目儲備、支撐能力等情況。根據資料審查、現場評估情況,對符合申報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,将發文公布試點名單。
4、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(yào / yāo)發揮牽頭協調作用,加強對試點創建的(de)宣傳動員,對有申報意向的(de)縣給與業務指導、技術支持,認真做好評估、初審等工作。各部門聯合推薦函及試點創建實施方案、佐證材料等(裝訂成冊,2套)于(yú)10月20日前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,電子(zǐ)版同時(shí)發送至指定郵箱。
(二)試點創建實施方案參照模闆(附件3)編寫,章節條理完整,内容精煉充實,在(zài)分析現狀、把握方向、科學預測的(de)基礎上(shàng),研究提出(chū)發展目标、工作路徑、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等。有關綠色低碳建設項目應具備技術可行性和(hé / huò)經濟合理性,有較好的(de)實施基礎,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、國(guó)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等。
(三)對試點縣符合條件的(de)綠色低碳建設項目,依法依規享受資源綜合利用、節能降碳等支持政策,優先納入省級綠色建築、新型建築工業化、綠色建造等示範,協調利用綠色金融政策給予信貸支持。支持具備條件的(de)試點縣,争創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國(guó)家試點示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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