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0月7日,深圳市人(rén)民政府發布的(de)《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》指出(chū),到(dào)2025年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能源消耗較2020年下降14.5%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國(guó)家、省下達指标,爲(wéi / wèi)全市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。到(dào)2030年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的(de)控制水平在(zài)全國(guó)、全省先行示範,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标。
深圳市人(rén)民政府關于(yú)印發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(de)通知
深府〔2023〕84号
各區人(rén)民政府,市有關單位:
現将《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實施過程中遇到(dào)的(de)問題,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。
深圳市人(rén)民政府
2023年9月12日
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
爲(wéi / wèi)深入貫徹落實黨的(de)二十大(dà)精神,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(guó)務院關于(yú)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的(de)重大(dà)戰略決策部署及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全面落實《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(rén)民政府關于(yú)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的(de)實施意見》《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》,以(yǐ)先行示範标準推進碳達峰工作,制定本方案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總體要(yào / yāo)求
(一(yī / yì /yí))指導思想。
以(yǐ)習近平新時(shí)代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wéi / wèi)指導,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(de)二十大(dà)和(hé / huò)二十屆一(yī / yì /yí)中、二中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(hé / huò)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、深圳系列重要(yào / yāo)講話和(hé / huò)重要(yào / yāo)指示精神,立足新發展階段,完整、準确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,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,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,提高戰略思維能力,把系統觀念貫穿“雙碳”工作全過程,加快推動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。以(yǐ)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爲(wéi / wèi)關鍵,推動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,促進工業、交通運輸、城鄉建設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,強化綠色低碳技術引領作用,着力推動綠色低碳産業發展,加快實現生産方式和(hé / huò)生活方式的(de)綠色變革,以(yǐ)先行示範标準走出(chū)一(yī / yì /yí)條具有深圳特色的(de)智慧化、精細化超大(dà)城市碳達峰路徑,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(de)經濟中心城市和(hé / huò)現代化國(guó)際大(dà)都市,建設好中國(guó)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,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(guó)的(de)城市範例。
(二)主要(yào / yāo)目标。
“十四五”期間,現代産業體系核心競争力大(dà)幅提升,現代能源體系初步形成,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,工業、交通運輸、城鄉建設等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成效,綠色低碳創新能力明顯提升,生産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全面推進,在(zài)全國(guó)率先建立并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,爲(wéi / wèi)國(guó)家、省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提供深圳經驗。到(dào)2025年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能源消耗較2020年下降14.5%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國(guó)家、省下達指标,爲(wéi / wèi)全市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。
“十五五”期間,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成爲(wéi / wèi)全國(guó)典範,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(dào)世界先進水平,重點領域形成低碳發展模式,綠色低碳技術廣泛應用,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成爲(wéi / wèi)公衆自覺選擇,全面建立目标清晰、基礎紮實、運轉順暢的(de)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。到(dào)2030年,單位地(dì / de)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的(de)控制水平在(zài)全國(guó)、全省先行示範,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标。
二、重點任務
将碳達峰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和(hé / huò)全過程,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、節能降碳增效行動、工業綠色低碳行動、交通運輸碳達峰行動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行動、科技賦能碳達峰行動、市場助力碳達峰行動、生态系統碳彙提升行動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、碳達峰試點示範行動等“碳達峰十大(dà)行動”。
(一(yī / yì /yí))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。
深入推動能源供給結構綠色低碳轉型,推進“控煤、減油、增氣、增非化石、輸清潔電”,穩妥控制“高碳”能源供應,推進“零碳”能源多元供給,完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,加快建成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、智慧創新的(de)現代能源體系。
1.合理控制煤炭石油消費。合理建設支撐性和(hé / huò)調節性清潔煤電,推動媽灣電廠現役煤電機組清潔化及靈活性改造升級,實施煤電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範工程。開展成品油行業專項整治,提高成品油質量,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,鼓勵生物液體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。
2.充分發揮天然氣支撐作用。推動老舊小區、城中村以(yǐ)及餐飲場所等實現管道(dào)天然氣“應改盡改、能改全改”。到(dào)2025年,管道(dào)天然氣普及率達到(dào)95%以(yǐ)上(shàng)。穩步推動天然氣調峰電站發展,加快建設光明燃機、能東二期等天然氣發電項目,鼓勵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,支持老舊氣電升級改造,推動天然氣加氫發電。“十四五”期間新增氣電裝機容量約600萬千瓦,實現氣電裝機規模倍增。建設大(dà)鵬液化天然氣走廊,推動深圳市天然氣儲備與調峰庫二期、廣東大(dà)鵬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擴建工程儲氣設施、國(guó)家管網深圳LNG應急調峰站二期等項目建設。持續推進深圳天然氣交易中心建設,加快建成亞洲東部液化天然氣加注中心,2025年完成國(guó)際航行船舶保稅LNG加注50萬立方米(液态),吸引國(guó)内外優質燃氣企業在(zài)深設立貿易公司,全力打造天然氣貿易樞紐城市。
3.大(dà)力布局發展新能源。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,擴大(dà)“光伏+”多元化利用範圍,推動與相關基礎設施一(yī / yì /yí)體規劃建設。積極推進海上(shàng)風電開發利用,推動粵東海上(shàng)風電登陸深圳。高标準推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,支持開展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。持續提升核電裝備可靠性,推動核電運營能力全面邁向卓越。推進氫能在(zài)交通運輸、分布式發電、前沿新興及交叉領域的(de)應用,探索地(dì / de)熱能、海洋能等開發利用。“十四五”期間,累計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50萬千瓦;到(dào)2030年,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240萬千瓦。
4.構建現代智能電網體系。持續優化500千伏主網骨幹架構,積極推動藏東南至粵港澳大(dà)灣區±8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落點深圳。全面提升智能調度水平,建設柔性、互聯、開放的(de)配電網,加快推動對智能樓宇、分布式風光、儲能、車網互動等負荷的(de)接入及協同控制,促進分布式能源高效就(jiù)地(dì / de)消納。加快推動虛拟電廠建設,提升電網需求側響應能力,鼓勵結合電網調峰調頻需求布局電源側、電網側儲能系統,開展源網荷儲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和(hé / huò)多能互補試點。鞏固深化堅強局部電網建設,提升在(zài)極端情況下城市基本運轉能力。到(dào)2025年,交直流通道(dào)送電能力達到(dào)1500萬千瓦,虛拟電廠負荷調節能力達到(dào)100萬千瓦;到(dào)2030年,交直流通道(dào)送電能力達到(dào)2500萬千瓦,虛拟電廠負荷調節能力達到(dào)150萬千瓦。
(二)節能降碳增效行動。
堅持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(zài)首位,實行全面節約戰略。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提升節能管理精細化水平,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,聚焦重點用能設備實施節能行動,紮實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。
1.增強節能降碳管控能力。堅持節約優先,統籌做好産業布局、“三線一(yī / yì /yí)單”分區管控、環境準入與能耗雙控政策的(de)銜接。優化完善能耗調控及碳排放強度管控政策,分階段、分步驟建立并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。開展用能預算管理,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,對項目用能和(hé / huò)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,引導能源要(yào / yāo)素合理流動和(hé / huò)高效配置。加強能源計量和(hé / huò)統計能力建設,推動能耗在(zài)線監測系統建設及應用,開展能耗監測預警與分析研判。适度提升并嚴格執行各領域、各行業能效标準,推廣實施能源審計。加強節能監察隊伍和(hé / huò)能力建設,強化節能事中事後監管。
2.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。實施電機、變壓器能效改造提升行動,加快先進節能技術裝備的(de)研發和(hé / huò)推廣應用,重點發展高效電機與變頻器、數據中心機架級和(hé / huò)芯片級制冷技術、高能效冷水機組、半導體智能照明、空壓機/注塑機餘熱利用系統技術、新式節能集塵機、高能效空氣能熱泵、高效節能輸配電變壓器。加快設備電氣化改造,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。推動重點用能設備運行數據“上(shàng)雲上(shàng)平台”,開展設備運行監測與工況優化、精準運維、能耗監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3.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。開展“極速先鋒城市”行動,優化新型基礎設施布局,在(zài)科研聚集區統籌建設以(yǐ)智算、超算爲(wéi / wèi)特色的(de)新型數據中心。推進大(dà)中型數據中心節能改造,逐步改造或淘汰電能利用效率(PUE)高于(yú)1.4的(de)“老舊小散”數據中心,新建數據中心實施減量替代,電能利用效率(PUE)應低于(yú)1.25。發展低能耗基站,推進先進節能技術在(zài)基站中的(de)應用,集約建設通信基站、充電樁、智慧杆塔等,加大(dà)高能效站點模式運用。
4.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。加強溫室氣體和(hé / huò)環境污染物協同控制,提升生态環境綜合治理能力,從政策規劃、技術标準、數據統計及考核機制等層面構建協同控制框架體系。堅持源頭防治、綜合施策,強化揮發性有機物(VOCs)和(hé / huò)氮氧化物(NOx)協同減排。加強溫室氣體監測,開展碳排放監測評估試點。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,從源頭減少廢棄物産生和(hé / huò)污染排放。聚焦電力、建築、交通、垃圾處理等主要(yào / yāo)領域及重點行業和(hé / huò)關鍵環節,在(zài)區域、園區、企業等層面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。
(三)工業綠色低碳行動。
堅持工業立市,搶抓綠色變革契機,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優化産業結構,以(yǐ)數字賦能推動工業制造低碳轉型,構建完善綠色制造體系,切實降低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強度。
1.構建工業領域綠色發展格局。以(yǐ)綠色低碳爲(wéi / wèi)導向,修訂完善産業結構調整優化和(hé / huò)産業導向目錄。統籌推進以(yǐ)先進制造業爲(wéi / wèi)主的(de)20大(dà)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和(hé / huò)8大(dà)未來(lái)産業發展。堅持集中連片、集約節約,建設20大(dà)先進制造園區。持續開展能效“領跑者”引領行動,推動電子(zǐ)設備、電氣機械、橡膠塑料、金屬制品等重點用能行業開展節能改造。積極推進産值低、能耗高、污染大(dà)的(de)“散亂污危”工業企業關停并轉或技改升級。到(dào)2025年,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超過1.5萬億元,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(yǐ)上(shàng)工業增加值比重保持全省領先水平,規模以(yǐ)上(shàng)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、單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國(guó)家、省下達指标。
2.數字賦能工業綠色發展。加快推進新一(yī / yì /yí)代信息技術和(hé / huò)制造業融合,支持企業圍繞設備管理、質量控制、安全管控、供應鏈管理等環節進行數字化改造。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,鼓勵企業創建一(yī / yì /yí)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、智能制造工廠。建設一(yī / yì /yí)批全國(guó)先進的(de)工業互聯網平台,打造應用标杆和(hé / huò)場景示範項目,支持“5G+工業互聯網”創新應用,推動建設國(guó)家級工業互聯網體驗中心。加大(dà)數字園區建設力度,推動已建園區數字化改造升級。
3.加強綠色制造體系建設。積極創建國(guó)家、省、市綠色企業、綠色産品、綠色園區、綠色工廠、綠色供應鏈,加快構建本地(dì / de)化綠色制造體系。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,推動産品全生命周期和(hé / huò)全産業鏈綠色發展。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建築技術改造建設廠房,提高廠房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,加大(dà)廠房光伏建設力度。引導企業依據綠色設計産品标準設計開發、生産綠色産品,推行綠色環保、低環境影響型材料替代。支持企業加強綠色産品研發應用,推廣輕量化、低功耗、易回收等技術工藝,持續提升終端用能産品能效水平。到(dào)2025年,創建國(guó)家綠色園區、綠色供應鏈、綠色工廠、綠色産品設計企業、綠色制造系統集成供應商等140家左右,綠色設計産品110個(gè)左右。
4.提升資源節約循環利用水平。健全再生産品推廣應用機制,鼓勵工業企業加大(dà)再生資源使用力度,提升工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率,推廣中水再利用。支持退役動力電池梯級利用項目,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體系,推動汽車零部件、電子(zǐ)設備再制造産業高質量發展。積極引導工業園區綠色化循環化升級,鼓勵有條件的(de)産業園區實施能源梯級利用、污水集中處理、能源系統優化改造,實現能源、資源的(de)優化調配和(hé / huò)高效利用。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,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産品和(hé / huò)模式。到(dào)2025年,重點行業一(yī / yì /yí)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(dào)95%,廢金屬、廢紙、廢塑料、廢橡膠、廢玻璃等主要(yào / yāo)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400萬噸以(yǐ)上(shàng),省級以(yǐ)上(shàng)産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;到(dào)2030年,廢金屬、廢紙、廢塑料、廢橡膠、廢玻璃等主要(yào / yāo)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450萬噸左右,規模以(yǐ)上(shàng)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95%。
(四)交通運輸碳達峰行動。
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,大(dà)力推進交通工具清潔能源替代,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布局建設,提升清潔能源基礎設施供給服務水平,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整體有序達峰。
1.優化交通運輸結構。積極推進“海鐵聯運”,規劃建設小漠港疏港鐵路,加快推動平鹽鐵路建設。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,暢通深圳與珠三角港口群間的(de)水路運輸網絡,大(dà)力發展“水水中轉”。提升鐵路和(hé / huò)水路運輸服務能力,引導大(dà)宗貨物和(hé / huò)中長途貨運“公轉鐵”、“公轉水”。合理布局城市物流轉運中心,靈活布設多樣化城市末端配送站點。深化國(guó)家公交都市建設,打造“軌道(dào)—公交—慢行”三網融合的(de)綠色出(chū)行體系。積極推動軌道(dào)五期、城際鐵路工程規劃建設,優化公交線網布局,加強軌道(dào)、公交協同配合,構建智慧公交體系。加快建設綠蔭步道(dào)和(hé / huò)風雨連廊,優化共享單車綠色出(chū)行場景,強化配套設施建設,建立安全、連續、舒适的(de)城市慢行交通系統。到(dào)2025年,深圳港水水集疏運占比提升至34%,軌道(dào)通車裏程達到(dào)640公裏,綠色交通出(chū)行分擔率達81%;到(dào)2030年,綠色交通出(chū)行分擔率達83%,軌道(dào)通車裏程達到(dào)830公裏。
2.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。鞏固公交車、出(chū)租車和(hé / huò)網約車全面電動化成果,加快推進公務車、輕型物流車等實現電動化替代。以(yǐ)“LNG爲(wéi / wèi)主、電動爲(wéi / wèi)輔、試點氫能”爲(wéi / wèi)原則,提升重型貨車、重載環衛車、非道(dào)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使用比例,逐漸淘汰高能耗、高排放的(de)老舊交通運輸工具,2024年年底前,全面實現深圳港港區内拖車、生活垃圾轉運車清潔能源化。完善城市小汽車增量調控政策,鼓勵私人(rén)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,引導燃油車更新置換爲(wéi / wèi)新能源汽車。深入推進内河LNG動力船舶推廣應用,支持沿海及遠洋LNG動力船舶發展,鼓勵港作船、遊船、公務船使用電能或LNG動能,率先在(zài)公務船舶領域開展氫燃料電池船舶應用示範。到(dào)2025年,當年新增新能源、清潔能源動力汽車比例達到(dào)60%左右,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(dào)130萬輛左右,LNG汽車保有量達2萬輛以(yǐ)上(shàng),氫燃料電池車保有量達2000輛左右;到(dào)2030年,當年新增新能源、清潔能源動力汽車比例達到(dào)70%左右,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(dào)200萬輛左右。
3.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。将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落實到(dào)交通基礎設施規劃、建設、運營和(hé / huò)維護全過程,加快港口、機場、口岸、軌道(dào)、道(dào)路等交通基礎設施低碳化建設,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。優化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網絡,加快在(zài)工業園區、公共停車場、公交場站、老舊小區布局充電樁,推廣應用柔性充電等新型智能化充電技術,加強智能電網與電動汽車能量、信息雙向互動,建設充儲放“一(yī / yì /yí)張網”。規劃布局綜合能源補給設施,重點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、港區充換電、加氣、加氫等綜合服務能力。加快綠色港口和(hé / huò)綠色機場建設,提升遠洋船舶靠港期間岸電使用比例,停機位全面配備輔助動力裝置替代設施。積極推廣地(dì / de)鐵節能新技術、新管理模式。加大(dà)交通基礎設施光伏建設力度,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。到(dào)2025年,累計建成充電設施60萬個(gè),其中快速充電樁4.5萬個(gè),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。布局不(bù)少于(yú)60座綜合能源補給設施,深圳港口碼頭岸電使用率達到(dào)10%以(yǐ)上(shàng);到(dào)2030年,民用運輸機場場内車輛裝備等全面實現電動化。
(五)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行動。
堅持将綠色低碳要(yào / yāo)求貫穿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,全面推廣超低能耗建築技術,實施既有建築規模化節能改造,建立建築能耗和(hé / huò)碳排放約束機制,系統推進城鄉建設全面綠色低碳發展。
1.規劃引領低碳發展。貫徹綠色低碳規劃理念,加強氣候韌性建設。優化城鄉空間布局,加強建設用地(dì / de)總量控制和(hé / huò)結構優化,科學确定建設規模。在(zài)國(guó)土空間規劃中,開展碳排放專題研究。建設湖泊、河流、山體等生态冷源與通風廊道(dào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的(de)綠色生态網絡,降低城市熱島效應。實施組團式布局,建立多維度職住平衡指标體系,持續深入推進TOD開發,有效降低通勤距離。鼓勵城市空間複合利用,加快盤活存量空間。實施低碳化城市更新策略,堅持“留改拆”并舉。嚴格控制超高層高能耗建築建設。到(dào)2025年,全市(不(bù)含深汕特别合作區)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(bù)低于(yú)40%,深汕特别合作區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(dào)30.5%。
2.大(dà)力推進新建綠色建築。新建建築全面嚴格執行綠色建築标準,研究制定深圳地(dì / de)方特色綠色建築指标,加強超低能耗建築技術體系推廣應用。鼓勵使用具有綠色建材認證的(de)産品,推行綠色低碳施工,實行施工過程動态管理。到(dào)2025年,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(dào)90%,到(dào)2030年,施工現場建築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%。擴大(dà)裝配式建築實施範圍,推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築和(hé / huò)裝配式鋼結構建築共同發展,推廣集成模塊化建築應用,加快推進裝配式裝修。完善建築信息化技術政策标準體系,推廣建築信息模型(BIM)和(hé / huò)城市信息模型(CIM)應用,加快建設智能建造試點城市,到(dào)2025年,納入智能建造試點的(de)項目不(bù)少于(yú)100個(gè),建成智能建造産業園區。提高建築質量驗收和(hé / huò)設備調試要(yào / yāo)求,對綠色建築性能進行第三方檢測和(hé / huò)評估。到(dào)2025年,新增裝配式建築面積不(bù)少于(yú)5000萬平方米,裝配式建築面積占新建建築面積比例不(bù)低于(yú)60%。到(dào)2030年,新建建築中二星級以(yǐ)上(shàng)綠色建築占比達60%,新建建築全面應用綠色建材,實施超低能耗、近零能耗、零碳建築不(bù)少于(yú)1000萬平方米。新建居住建築平均節能率達75%,新建公共建築平均節能率達78%。
3.實施建築節能低碳改造。以(yǐ)公共建築改造爲(wéi / wèi)重點,重點推動一(yī / yì /yí)批高能耗、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築開展綜合性節能改造。提高制冷機房系統能效,實施空調設施能效提升行動。推進對低能效的(de)大(dà)型公共建築制冷系統進行改造,鼓勵改造後制冷機房系統運行能效達到(dào)5.0。積極推動城中村、居住建築因地(dì / de)制宜實施改造,在(zài)老舊小區改造項目、“三宜街區”創建中同步實施節能綠色化改造。鼓勵低能效家用電器更新,推動居住建築低碳發展。到(dào)2030年,3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比2020年降低6%。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、人(rén)均綜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8%、9%。
4.持續優化建築用能結構。提高建築終端電氣化水平,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實施全電氣化,推廣生活熱水、炊事高效電氣化技術和(hé / huò)設備,到(dào)2030年,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比例達30%以(yǐ)上(shàng)。鼓勵新建和(hé / huò)改擴建建築實現光伏建築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全覆蓋,在(zài)酒店、宿舍等有集中熱水需求的(de)建築中規模化應用太陽能光熱、空氣源熱泵等技術。加強建築用能與電網的(de)銜接與協調,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。試點建設“光儲直柔”新型建築電力系統,利用光伏、儲能、電動車等構建建築群“微電網”。到(dào)2025年,試點建設“光儲直柔”項目10個(gè)以(yǐ)上(shàng)。黨政機關、學校、醫院等公共機構建築屋頂光伏覆蓋率力争達到(dào)50%,其他(tā)類型公共建築比例不(bù)低于(yú)30%。
5.踐行綠色低碳城市管理理念。全面實施“一(yī / yì /yí)年一(yī / yì /yí)體檢、五年一(yī / yì /yí)評估”的(de)城市體檢評估,在(zài)城市體檢中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強化綠色低碳的(de)評價導向。建立建築碳排放數據自動采集、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。健全公共建築能耗定額标準,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耗限額管理。強化公共建築碳排放管控,建立高碳排放公共建築數據庫,探索實施碳排放限額管理。對綠色建築星級标識實施動态管理。大(dà)力發展綠色物業,創建綠色物業管理品牌。
(六)科技賦能碳達峰行動。
堅持創新賦能城市綠色低碳發展,打造綠色創新平台,彙聚綠色創新人(rén)才,開展前沿研究和(hé / huò)核心技術攻關,切實發揮科技創新對碳達峰工作的(de)支撐作用。
1.構築綠色科技創新平台。圍繞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戰略需求,布局建設一(yī / yì /yí)批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省、市重點實驗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各類創新載體。支持龍頭企業、科研院所和(hé / huò)高等院校開展産學研用協同創新。鼓勵企業加強研發中心建設,創建國(guó)家技術創新中心、國(guó)家制造業創新中心、國(guó)家産業創新中心等國(guó)家級創新載體,打造綠色低碳技術革命重要(yào / yāo)攻堅力量。
2.彙聚全球綠色創新人(rén)才。組織實施綠色低碳技術人(rén)才引育計劃,完善從研發、轉化、生産到(dào)管理的(de)人(rén)才引育體系。鼓勵在(zài)深高校設置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相關專業點,建設綠色低碳領域未來(lái)技術學院、現代産業學院和(hé / huò)示範性能源學院,開設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通識課程。支持具有發展潛力的(de)中青年科學家開展探索性、原創性研究,培育本土低碳科技人(rén)才。以(yǐ)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爲(wéi / wèi)目标,清單式引進一(yī / yì /yí)批擁有關鍵核心綠色技術和(hé / huò)自主知識産權的(de)高層次人(rén)才及團隊,聚焦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核心問題定向引進一(yī / yì /yí)批高精尖緊缺人(rén)才。
3.開展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。加大(dà)清潔高效化石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儲能、智能電網、冷能利用等重點能源技術攻關力度,重點開展下一(yī / yì /yí)代光伏電池、海上(shàng)風電、氫燃料電池、智能微電網等技術研發,着力補齊新能源關鍵技術短闆。加強低碳交通裝備研發,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材料、整車控制系統、電驅系統、整車輕量化等關鍵技術攻關,推動車載智能感知與控制、高精度動态地(dì / de)圖與定位系統、自動駕駛解決方案等智能網聯技術突破。發展工業節能技術與資源循環利用技術,推動高能效電機系統、變頻器、熱泵、空壓機、變壓器等通用設備和(hé / huò)工業能效管理軟件研發。
4.前瞻布局低碳前沿技術。布局前瞻性、颠覆性綠色低碳技術,圍繞第四代核電、下一(yī / yì /yí)代氫氣制取技術、先進安全儲能技術開展長期攻關。鼓勵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關鍵技術,重點部署生物質利用、直接空氣捕集、碳集中儲存轉運及近海封存技術研發。
5.推動創新成果轉化示範應用。制定發布綠色低碳技術産品推廣目錄,建立和(hé / huò)完善綠色低碳技術、産品研發和(hé / huò)推廣機制。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(de)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評價認證制度,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移、轉化、交易等配套機制。培育一(yī / yì /yí)批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(de)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和(hé / huò)專業人(rén)才,提供檢測、認證、評價、計量等專業化服務。
(七)市場助力碳達峰行動。
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(de)決定性作用,積極培育綠色交易市場,提升本地(dì / de)碳交易市場能級,推動綠色金融創新發展,鼓勵綠色投融資,充分發揮價格調節作用,構建服務綠色低碳發展的(de)市場化機制。
1.加強綠色交易市場建設。發展壯大(dà)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,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,優化配額分配方法。有序擴大(dà)市場覆蓋範圍,通過碳交易市場化手段促進交通、建築等領域節能減排。試點開展跨區域碳彙交易,探索自願減排量跨境交易。支持分布式能源、儲能、虛拟電廠等能源新模式新業态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引導企業開展綠色電力交易,優化綠色電力消納和(hé / huò)綠色電力使用比例認證服務。積極培育用能權、排污權、用水權等市場,強化各類交易市場機制銜接和(hé / huò)政策協同。
2.建立健全綠色投融資機制。建立健全綠色投資評估制度,推動金融機構對投資項目主體環境風險管控能力和(hé / huò)投資項目環境效益進行評價。健全綠色金融标準體系,建設綠色金融公共服務平台,爲(wéi / wèi)開展綠色投融資、認證和(hé / huò)評級活動提供便利。推動建立綠色投融資風險補償機制。大(dà)力開展綠色信貸、綠色債券、綠色基金、綠色咨詢與評級、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等業務,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(de)綠色低碳産業企業上(shàng)市融資,支持金融機構和(hé / huò)相關企業在(zài)國(guó)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。建設國(guó)家(深圳)氣候投融資項目庫,加快推動國(guó)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,引導國(guó)内外資金參與深圳氣候投融資業務。研究設立綠色低碳發展基金,引導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綠色低碳發展。
3.完善綠色價格機制。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,健全标準動态調整機制。按照産生者付費原則,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,探索實行計量收費和(hé / huò)差别化收費。完善居民用水、用電、用氣階梯價格制度,對認定的(de)高耗能企業實行差别化電價。研究分布式能源、需求側響應、儲能發展配套價格政策,探索實施綠色電價、峰谷電價、氣電聯動價格等導向型政策,充分發揮能源市場價格杠杆調節作用。對新能源車、傳統燃油車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價格機制。
(八)生态系統碳彙提升行動。
深入踐行“綠水青山就(jiù)是(shì)金山銀山”的(de)發展理念,推動“山海連城綠美深圳”生态建設,保護修複城鄉生态系統,穩步提升生态系統碳彙能力,爲(wéi / wèi)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貢獻生态資源力量。
1.鞏固生态系統固碳作用。優化國(guó)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,嚴守生态保護紅線,嚴控生态空間占用,穩定現有森林、濕地(dì / de)、海洋、城市綠地(dì / de)、農用地(dì / de)等固碳作用。嚴格實施林地(dì / de)保護利用規劃,完善城市綠化管理和(hé / huò)保護相關法規标準體系。持續開展海洋岸線環境保護,構築陸海統籌的(de)海岸帶防災屏障,實現海岸帶防災減災、生态保護和(hé / huò)固碳協同增效。
2.提升森林碳彙儲備。推進森林城市建設,以(yǐ)林業生态工程爲(wéi / wèi)載體,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和(hé / huò)低效林改造,精準提升森林質量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(dì / de)總量控制和(hé / huò)定額管理制度,統籌新增建設用地(dì / de)與林地(dì / de)定額指标,探索按規劃實施期的(de)總量管控方式。推廣“零碳公園”“負碳公園”理念,構建山水城相依、半城半綠的(de)山水格局,打造全域公園城市。建立健全林業生态保護補償及森林碳彙交易機制。到(dào)2025年,全市(不(bù)含深汕特别合作區)森林覆蓋率不(bù)低于(yú)37.4%,深汕特别合作區森林覆蓋率不(bù)低于(yú)67.8%,全市森林蓄積量不(bù)低于(yú)573萬立方米,公園數量達1350個(gè)。
3.挖掘海洋濕地(dì / de)碳彙潛力。推進海洋碳彙增彙工程,利用生物與工程手段提升海洋碳彙能力,探索構建高生物量、高碳彙型生物群落,增強海洋生态系統碳排放吸收。開展重點濕地(dì / de)資源生态監測,加強濕地(dì / de)保護管理,推進紅樹林保育與修複。加快完善海洋濕地(dì / de)碳彙相關規範标準,積極參與國(guó)家海洋濕地(dì / de)碳彙标準制定,探索開展藍碳試點交易。到(dào)2025年,自然岸線保有率不(bù)低于(yú)40%,“十四五”期間完成營造和(hé / huò)修複紅樹林濕地(dì / de)面積51公頃以(yǐ)上(shàng)。
(九)綠色低碳全民行動。
充分發揮志願者之(zhī)城優勢,開展生态文明宣傳教育,倡導綠色生産生活方式,把綠色低碳理念轉化爲(wéi / wèi)全社會自覺行動。
1.加強生态文明宣傳教育。将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相關内容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和(hé / huò)國(guó)民教育體系,編制地(dì / de)方性綠色低碳科普讀物,創新生态環保宣教模式,培育全民綠色低碳意識。持續開展世界地(dì / de)球日、世界環境日、節能宣傳周、全國(guó)低碳日、蒲公英計劃等主題活動,積極組織各類綠色低碳志願活動。打造一(yī / yì /yí)批綠色低碳城市應用場景示範基地(dì / de),推動零碳建築群、新能源基地(dì / de)等節能降碳基礎設施向公衆開放,鼓勵企業開展生态環保體驗活動,建設一(yī / yì /yí)批國(guó)家級自然學校。
2.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。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、綠色學校、綠色商場、綠色社區、綠色家庭、綠色出(chū)行等系列創建活動。發動組織民衆開展節水、節電體驗活動,加大(dà)垃圾分類宣傳力度,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,采取生活垃圾減量化措施。到(dào)2025年,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5%。廣泛開展綠色出(chū)行宣傳活動,鼓勵市民踐行“135”低碳出(chū)行。探索建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,鼓勵購買碳标簽産品。深入建設深圳碳普惠體系,打造廣泛覆蓋的(de)綠色出(chū)行、綠色消費、綠色公益和(hé / huò)節能減排項目場景,完善制度規範,搭建統一(yī / yì /yí)管理平台,建立個(gè)人(rén)碳賬戶,探索基于(yú)核證減排量和(hé / huò)碳積分的(de)商業激勵機制。
3.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。引導企業從源頭減量碳排放,積極踐行綠色生産方式。建立健全綠色采購管理制度。推動企業綠色銷售,鼓勵電子(zǐ)商務企業銷售綠色産品,暢通綠色産品銷售渠道(dào)。提倡企業綠色辦公,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,推進辦公無紙化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(hé / huò)市義工聯等社會團體作用,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。完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機制,強化對企業碳排放等環境信息披露的(de)評價、監督、引導和(hé / huò)激勵。
(十)碳達峰試點示範行動。
牢記先行示範使命,通過開展各重點領域、片區、企業、社區、公共機構等多層次的(de)試點示範,分批推進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建設,形成可操作可複制可推廣的(de)經驗做法。
1.推動重點領域試點示範。支持開展薄膜光伏、陸上(shàng)分散式風電、海上(shàng)漂浮式風電光伏、地(dì / de)熱能開發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(CCUS)等試點項目。鼓勵工業園區開展綠色制造試點示範創建,支持“5G+工業互聯網”推廣應用,打造一(yī / yì /yí)批具有行業代表性、特色鮮明的(de)數字化示範産業園區。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、LNG汽車在(zài)重載及長途交通運輸等領域先行示範應用,率先在(zài)港口、倉儲、物流、環衛等場景試點。鼓勵開展近零能耗、零碳建築試點示範,支持“光儲直柔”“直流微網”等技術應用。培育綠色建材示範産品、示範企業。
2.創建重點片區試點。鼓勵各區結合自身資源禀賦、環境本底條件、産業結構,開展近零碳排放區域、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試點區域建設。積極踐行近零碳規劃理念,建設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綠色低碳宜居城區,探索實施“零碳交通”,營造濱海慢行系統,打造無邊界公園城市示範區,推動深港綠色金融交流,強化環境監測管理協作。攜手香港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低碳智慧化建設與運營,優化清潔能源供應,開展區域級“源網荷儲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”建設,構建區域性零碳智慧綜合管理系統,加強深港兩地(dì / de)低碳技術交流協作。高标準開發建設深圳國(guó)際低碳城,聚焦綠色能源、綠色智慧建築、資源高效利用等領域,打造“低碳+生态+科技+文化+博覽”複合功能區。
3.深化企業、社區多層級示範。鼓勵企業自主開展碳核查,實施企業節能降碳工程,創建近零碳排放、碳中和(hé / huò)企業。推動信息技術、新能源、國(guó)際品牌跨國(guó)供應鏈企業等率先實現低碳、零碳。開展近零碳排放社區示範工程創建,建設社區超低能耗建築,優化社區能源結構,提升社區生态品質,建設社區微循環交通體系,實現社區綠色低碳多維度融合,提升社區低碳智慧化運營能力。
4.發揮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作用。全面開展黨政機關辦公場所節能降碳示範創建工作,實施高效節能改造,實現黨政機關光伏發電應裝盡裝,新購置公務車輛新能源化全覆蓋。開展近零碳校園、醫院、文體場館、交通樞紐試點,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利用,實施綜合節能降耗改造,促進能源資源循環利用,建立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,打造一(yī / yì /yí)批低碳引領型公共機構。
三、産業發展
搶抓新一(yī / yì /yí)輪産業變革的(de)重大(dà)機遇,着力提高綠色低碳産業發展能級。聚焦産業發展重點方向和(hé / huò)重點環節,提供全方位要(yào / yāo)素保障。推動新能源、安全節能環保、智能網聯汽車産業集群發展,提升新技術、新産品、新應用和(hé / huò)新服務供給能力,持續完善産業發展生态體系。
(一(yī / yì /yí))完善綠色低碳産業政策體系。瞄準綠色低碳産業叠代升級趨勢,制定具有深圳特色且适度超前的(de)綠色低碳産業指導目錄,明确深圳綠色低碳産業發展重點方向。建立科學、規範、合理的(de)深圳市綠色低碳産業認定管理規則體系,開展綠色低碳産業企業認定,建設綠色項目庫,完善企業高碳資産、碳排放、碳足迹在(zài)内的(de)碳信息披露。實施綠色低碳産業配套支持政策,在(zài)制度創新、放權賦能上(shàng)實現突破,從财政支持、融資增信、綠色采購、技術産品推廣、人(rén)才引育、碳市場交易、行政服務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。
(二)推動綠色低碳産業集群發展。積極發展新能源、安全節能環保、智能網聯汽車等綠色低碳産業集群,培育一(yī / yì /yí)批具有國(guó)際國(guó)内競争力的(de)龍頭骨幹企業和(hé / huò)知名品牌。做大(dà)做強智能電網、新型儲能、光伏等優勢産業,持續培育發展氫能經濟。在(zài)節能裝備、環境治理裝備、降解(可替代)環保産品等領域,打造節能環保産業基地(dì / de)和(hé / huò)創新中心。持續壯大(dà)智能網聯汽車産業規模,提升智能系統、動力電池、電機電控等領域産業能級。到(dào)2025年,新能源産業增加值達1000億元,安全節能環保産業增加值超600億元,智能網聯汽車産業營業收入達2000億元。
(三)大(dà)力培育産業新模式新業态。推動能源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,引育一(yī / yì /yí)批集能源供應傳輸、儲能、節能服務爲(wéi / wèi)一(yī / yì /yí)體的(de)綜合能源供應商。支持以(yǐ)負荷聚合商爲(wéi / wèi)主體的(de)虛拟電廠新業态發展。加速打造新能源/智能網聯汽車融合發展生态圈,發展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商,推廣建築—新能源汽車—電網協同模式。創新電池回收、梯級利用、再生利用商業循環模式,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骨幹企業。加大(dà)對碳排放核查、碳排放體檢分析、碳減排咨詢等碳排放咨詢服務機構的(de)扶持力度,鼓勵林業、海洋、濕地(dì / de)等多種碳彙經濟業态發展。
(四)打造國(guó)際一(yī / yì /yí)流産業生态。面向全球招引各類提供“雙碳”解決方案的(de)領軍企業,推動産業建圈強鏈。優化企業服務,鼓勵落地(dì / de)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環節、應用場景,加快“雙碳”領域先進技術應用推廣。鼓勵深圳轄區内金融機構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,支持清潔能源、節能環保、碳減排技術等重點領域發展。實施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化提升工程,加快構建契合産業發展需求的(de)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标準計量體系。
四、區域合作
積極拓展綠色低碳區域交流合作,争當粵港澳大(dà)灣區綠色發展的(de)引領者,推動節能降碳對口合作模式創新。深化與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區及國(guó)際合作,提升城市綠色發展國(guó)際化水平。
(一(yī / yì /yí))引領粵港澳大(dà)灣區全面綠色轉型。深化深港節能降碳合作,加強低碳社區建設、綠色技術研發、綠色産品推廣、綠色金融、人(rén)才培養等方面交流與合作。推動深圳都市圈綠色低碳産業園區聯動發展,促進新能源、智能網聯汽車等綠色低碳産業鏈上(shàng)下遊協作。
(二)創新節能降碳合作新模式。積極發揮深圳在(zài)綠色低碳技術、産業、經驗方面的(de)優勢,支持對口合作城市節能降碳工作,探索跨區域協作碳減排、攜手碳中和(hé / huò)的(de)新模式。鼓勵深圳市企業輸出(chū)數字工廠、園區節能與綜合能源服務等低碳解決方案,爲(wéi / wèi)對口合作城市拓展用能空間。支持深圳新能源龍頭企業參與對口合作城市風電、光伏、生物質等新能源項目建設,研究争取落地(dì / de)跨區域規模化綠電交易機制,助力生态産品價值實現。
(三)參與綠色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建設。參與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綠色發展國(guó)際聯盟、生态環保大(dà)數據服務平台等國(guó)家級合作平台建設。深化與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沿線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區能源基礎設施合作,拓寬能源資源“引進來(lái)”渠道(dào)。探索在(zài)“一(yī / yì /yí)帶一(yī / yì /yí)路”沿線國(guó)家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區建設具有重要(yào / yāo)影響力的(de)國(guó)家重點檢測實驗室,帶動先進節能環保技術、産品、裝備、産能“走出(chū)去”。
(四)提升綠色低碳領域國(guó)際化水平。加強國(guó)際綠色經貿規則研究,構建産品碳足迹評價标準體系,開展産品碳足迹評價,率先實施碳标簽制度。加快構建綠色貿易體系,引導企業參與綠色生産、采購、消費等綠色供應鏈國(guó)際合作。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(guó)際标準制定修訂,加強各類綠色低碳标準與國(guó)際标準銜接互認。強化“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實驗室”平台作用,大(dà)力推動國(guó)際綠色組織、行業協會、研究機構落戶深圳。高規格舉辦深圳國(guó)際低碳城論壇、中國(guó)(深圳)國(guó)際氣候影視大(dà)會、藍天獎評選等國(guó)際會議、論壇、展覽活動,推動中國(guó)國(guó)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國(guó)際性展覽設立綠色低碳專題展區。
五、組織實施
(一(yī / yì /yí))強化統籌協調。加強黨對全市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的(de)領導,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(yào / yāo)嚴格按照本方案目标紮實推進相關工作,領導小組辦公室要(yào / yāo)加強調度,督促将各項目标任務落實落細。各區、各部門節能降碳行動計劃需報領導小組審定後,按程序印發實施。
(二)構建碳排放智慧管控體系。基于(yú)BIM/CIM、物聯網、大(dà)數據、雲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,建設覆蓋能源、工業、交通、建築、生态、碳市場等領域的(de)碳排放管理數字底座,搭建城市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碳排放管理綜合信息平台,開展跨部門、跨行業、跨區域、跨層級的(de)碳排放實時(shí)動态監測與智慧分析預警。
(三)加強城市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建設。按照國(guó)家、省統一(yī / yì /yí)規範的(de)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(yào / yāo)求,加強市、區兩級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,深化研究城市碳排放核算方法。強化信息技術手段對碳排放統計核算的(de)支撐,推動遙感測量、智能傳感器、大(dà)數據等碳排放實測技術的(de)應用,加快完善行業、企業、産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準。建立建築碳排放數據自動采集分析系統,實行建築物碳排放測評标識制度。推動建立深圳市生态系統碳彙調查監測體系,開展碳彙本底調查、碳儲量評估、潛力分析。
(四)構築地(dì / de)方法規體系。推動清理地(dì / de)方法規規章中與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工作不(bù)相适應的(de)内容。加強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相關重要(yào / yāo)領域和(hé / huò)新興領域立法,推動可再生能源條例、循環經濟條例、成品油監督管理條例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、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、水資源管理條例、濕地(dì / de)保護條例等制定修訂,圍繞能源資源節約、綠色低碳産業、低碳交通、建築綠色節能、生态環境保護等領域,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法規體系。
(五)強化财稅支撐。加大(dà)節能降碳相關資金統籌力度,創新财政資金支持方式,支持碳達峰、碳中和(hé / huò)重大(dà)行動、重大(dà)試點、示範工程和(hé / huò)能力建設。落實國(guó)家節能環保産品政府強制采購和(hé / huò)優先采購制度。加強宣傳、嚴格落實節能節水、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。
(六)強化評估考核。完善碳排放年度目标責任評價考核,将本方案各項目标任務細化,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标任務評估。強化考核成果應用,将本方案目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,對全市碳達峰工作貢獻突出(chū)的(de)單位、個(gè)人(rén)給予激勵,對工作不(bù)力的(de)區域和(hé / huò)部門加強督促指導。
節能材料推薦:岩棉 玻璃棉 矽酸鋁 擠塑闆 聚氨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