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據安徽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消息,《安徽省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南(試行)》(征求意見稿)公布,開始征求意見。1、鼓勵設計年限提升至100年爲(wéi / wèi)全面提高高品質住宅的(de)使用壽命、質量品質和(hé / huò)長期價值,征求意見稿還提出(chū),住宅設計應适當提高結構的(de)設計工作年限,不(bù)應低于(yú)70年,鼓勵提升至100年。高品質住宅應選用标準化程度高、接口通用性強、性能優良、安裝高效、維護更換便捷的(de)部品部件。住宅小區的(de)安全防範設施,應具備防撬、防踹、防攀緣、防跨越、防爬入等安全防範功能。
爲(wéi / wèi)了(le/liǎo)防範出(chū)現一(yī / yì /yí)些質量通病,外牆保溫材料、室外設備、管線等應采用安全可靠的(de)防墜落措施。地(dì / de)下室、衛生間、屋頂等重要(yào / yāo)部位應采取措施防止開裂及滲漏。衛生間排水管道(dào)穿越樓闆以(yǐ)及屋面的(de)部位采取防滲漏措施。鼓勵定期系統地(dì / de)開展住宅體檢和(hé / huò)維護工作,确保住宅的(de)長期安全、舒适和(hé / huò)美觀,并完善房屋定期檢查制度。宜在(zài)住宅小區開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。2、戶内宜設置健康管理系統本次征求意見稿明确,智能家居系統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包括智能中控系統、智能照明系統、無線WIFI系統、智能安防系統、室内環境檢測系統、多媒體娛樂系統、智能醫護系統等。按照要(yào / yāo)求,智能家居系統應實現互聯互通,具備全屋智能管控功能。智能家居應根據标準和(hé / huò)方案預留中控主機、家庭網關、智能窗簾、電動晾衣架等電源。智能家居宜設有室内環境監測系統,實時(shí)監測空氣質量、溫濕度、光照強度等指标,并可與照明、通風空調等系統聯動。智能門鎖支持設置虛位密碼,支持生物特征識别開鎖、應急鑰匙開鎖、臨時(shí)密碼開鎖等多種開鎖方式,并具備可靠的(de)安全管理措施。
安徽省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南(試行)
征求意見稿
前 言
爲(wéi / wèi)更好滿足人(rén)民群衆對高品質住宅的(de)需求,以(yǐ)建設綠色、低碳、智能、安全的(de)住宅爲(wéi / wèi)目标,引導建築師設計好戶型,引導企業研發好産品、好材料、好設備,推動好房子(zǐ)、好小區、好社區、好城區建設,加快實現從“住有所居”向“住有宜居”邁進,安徽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組織有關單位深入調查研究,認真總結先進經驗,從綜合利用綠色技術營造健康宜居的(de)環境、以(yǐ)惠民技術減少碳排放降低運行成本、運用數字化手段讓房屋的(de)使用更加方便、提高房屋全生命周期的(de)安全和(hé / huò)耐久性能、提升适老适兒全齡友好功能等方面,結合安徽實際情況,編制了(le/liǎo)《安徽省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南(試行)》(征求意見稿)。本指南的(de)主要(yào / yāo)内容:1.總則;2.環境宜居;3.健康舒适;4.綠色低碳;5.安全耐久;6.智慧便捷。
目 錄
1總則1
2環境宜居2
2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 2
2.2 建築風貌 3
2.3 交通系統 4
2.4 景觀環境 5
2.5 配套設施 6
3 健康舒适 7
3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 7
3.2 公共區域 7
3.3 戶型設計 8
3.4 室内環境 9
3.5 設備設施 10
4 綠色低碳 12
4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 12
4.2 降碳節能 12
4.3 資源節約
5 安全耐久
5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5.2 結構設計
5.3 部品部件
5.4 安全防護 17
6 智慧便捷 18
6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 18
6.2 智能家居 18
6.3 智慧服務 19
1 總 則
1.1 爲(wéi / wèi)促進我省住宅品質提升,建設宜居、韌性、智慧、和(hé / huò)美的(de)居住環境,滿足人(rén)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(de)向往,制訂本指南。
1.2 本指南适用于(yú)安徽省新建高品質住宅的(de)設計,既有住宅改建、擴建爲(wéi / wèi)高品質住宅項目的(de)可參照執行。
1.3 高品質住宅應貫徹“适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(de)建築方針,踐行以(yǐ)人(rén)爲(wéi / wèi)本、可持續發展、安全耐久、健康舒适的(de)新理念,引領我省住宅建設的(de)高質量發展方向。
1.4 高品質住宅設計除符合本指南規定外,尚應符合國(guó)家、行業及地(dì / de)方現行有關标準的(de)規定。
2 環境宜居
2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2.1.1 住宅小區規劃應堅持以(yǐ)人(rén)爲(wéi / wèi)本,因地(dì / de)制宜、合理布局。
2.1.2 住宅建築的(de)風貌設計應充分考慮地(dì / de)域文化特征,尊重曆史文脈和(hé / huò)生态格局,與周邊環境、建築相協調,延續城市肌理。
2.1.3 住宅小區交通系統應綜合考慮周邊公共交通站點、配套服務設施等要(yào / yāo)素,與城市交通協調,銜順暢接。
2.1.4 景觀設計應與住宅小區規劃相協調,合理布置功能場地(dì / de)、搭配綠植,結合綠地(dì / de)、景觀小品設置健身步道(dào)、全齡活動場地(dì / de),設置相應休閑設施。
2.1.5 公共服務設施應結合規劃布局、實際需求等因素配置,遵循便捷适用、服務完善、共用開放、可持續發展的(de)配置原則,科學設置各類服務場所。
2.2 建築風貌
2.2.1 住宅小區規劃應充分考慮形态對城市界面的(de)影響,與周邊建築整體天際線相協調。面向城市重要(yào / yāo)廊道(dào)、視線通廊、幹道(dào)應形成“高低錯落、變化有序”的(de)天際線。
2.2.2 快速路、主次幹路沿線的(de)建築宜适當加大(dà)退讓距離,留足城市開放空間,宜結合住宅小區出(chū)入口設置疏散、應急廣場,宜利用街角地(dì / de)塊規劃口袋公園等公共活動空間。
2.2.3 建築風格宜根據城市地(dì / de)域文化特色及内涵,結合周邊已有建築物風貌整體考慮,新建住宅小區與周邊已建建築協調統一(yī / yì /yí)。
2.2.4 建築色彩協調統一(yī / yì /yí),應遵循“低彩度、高明度”或“高彩度、低明度”的(de)原則,不(bù)宜大(dà)面積使用暗沉色系。
2.2.5 住宅基座以(yǐ)上(shàng)重要(yào / yāo)部位外立面宜采用石材、陶闆、金屬闆、一(yī / yì /yí)體闆等有質感、高品質的(de)建築飾面材料。
2.2.6 加強山牆面及第五立面的(de)設計,注重其與整體建築風格的(de)協調。
2.2.7 臨主次幹道(dào)的(de)新建住宅建築應進行夜景亮化設計,重點考慮頂部處理。
2.3 交通系統
2.3.1 住宅小區應進行“人(rén)、車、非機動車”分流設計,合理規劃地(dì / de)上(shàng)人(rén)行歸家流線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下車行歸家流線,考慮出(chū)租、搬家、急救、快遞、垃圾清運等不(bù)同車輛的(de)動線,宜打造無風雨歸家流線。
2.3.2 住宅小區出(chū)入口位置、數量、尺度及規模設計合理,與城市道(dào)路無障礙銜接,主要(yào / yāo)出(chū)入口宜預留進深不(bù)小于(yú)10m。
2.3.3 住宅小區宜配建訪客臨時(shí)使用的(de)停車泊位,結合景觀統一(yī / yì /yí)設計,宜采用樹陣式停車。
2.3.4 住宅小區内道(dào)路應與住宅單元出(chū)入口、老年人(rén)和(hé / huò)兒童活動場地(dì / de)、小區綠地(dì / de)無障礙聯通,并應與城市人(rén)行道(dào)聯通,形成無障礙步行系統。所有道(dào)路應具備良好的(de)夜間照明。
2.3.5 地(dì / de)下汽車庫車輛出(chū)入口宜結合住宅小區出(chū)入口就(jiù)近設置,與外部道(dào)路直接連接。無法與外部直接相連時(shí),地(dì / de)下汽車庫出(chū)入口應與住宅建築外牆保持适當距離。
2.3.6 地(dì / de)下汽車庫坡道(dào)出(chū)入口應設置頂棚,淨高不(bù)低于(yú)2.50m,坡道(dào)應采取降噪防滑措施。
2.3.7 住宅小區出(chū)入口應就(jiù)近集中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棚、停車庫,電動自行車庫的(de)充電設施應相對集中設置,同時(shí)滿足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相關停放要(yào / yāo)求。
2.3.8 導向标識系統充分考慮人(rén)流動線、車流動線、空間環境等因素,确保标識系統的(de)連續性、可視性和(hé / huò)易懂性。
2.4 景觀環境
2.4.1 景觀設計應與規劃協調,以(yǐ)植物造景爲(wéi / wèi)主,喬、灌、花、草(地(dì / de)被)合理配置,應選擇無毒害、易維護、易存活的(de)植物,規格和(hé / huò)質量均應符合相關标準。
2.4.2 水體景觀應綜合考慮生态性、整體性、可持續性和(hé / huò)經濟性等因素,後期維護無法保障水質的(de)住宅小區,不(bù)宜采用大(dà)面積水體景觀。
2.4.3 苗木搭配錯落有緻,充分考慮對低層住戶采光、視野影響,喬木樹幹基部外緣與建築南向或北向有窗面外緣距離不(bù)小于(yú)5米。
2.4.4 集中綠地(dì / de)宜利用鋪裝、綠植、坐凳、景觀小品等手法,打造自然可達、舒适實用、親密和(hé / huò)諧、與整體規劃協調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生态空間。
2.4.5 圍牆應結合周邊環境統籌設計,以(yǐ)透空式爲(wéi / wèi)主,圍牆外緣合理退讓道(dào)路紅線、城市綠線或綠道(dào),退讓空間應密植綠化或與道(dào)路空間、綠道(dào)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設計。住宅小區出(chū)入口,城市交叉口等重點部位,宜結合景觀和(hé / huò)亮化統一(yī / yì /yí)設計。
2.4.6 永久性樓棟号标牌安裝在(zài)住宅山牆醒目部位,單元标牌(包括樓棟号)安裝在(zài)單元入口附近。标牌數字清晰,無遮擋,宜設置電源,采用發光字體。
2.4.7 對交通幹道(dào)的(de)噪聲宜采取設置聲屏障或利用景觀綠化帶等降噪措施,優化場地(dì / de)聲環境。
2.4.8 室外景觀和(hé / huò)樓體亮化等夜間照明應避免對戶内産生光污染。
2.4.9 布置在(zài)地(dì / de)面上(shàng)的(de)小區垃圾房、小型垃圾轉運站、再生資源回收站、公廁等易産生異味的(de)功能用房,應與住宅單體保持适當距離,應布置在(zài)小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(de)下風向和(hé / huò)人(rén)員活動較少的(de)位置。
2.5 配套設施
2.5.1 住宅小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按照土地(dì / de)出(chū)讓條件及規劃标準配置,面向社區居民提供生活、教育、醫療、養老等一(yī / yì /yí)種或多種服務,結合規劃布局及使用實際采用分散或集中式布置,确保便捷可及、優質健全。
2.5.2 宜結合幼有所育、學有所教、勞有所得、病有所醫、老有所養、弱有所扶的(de)實際需求,逐步增補各類公益性服務設施,如住區食堂(或共享廚房)、住區圖書館(或教學課堂),四點半學堂、老年活動站、住區健身房、互助花園(或自然教室)等。
2.5.3 單獨設置無接觸的(de)快遞配送存取櫃時(shí),要(yào / yāo)與住區入口、景觀綠化相結合,采用港灣式設計,不(bù)占用地(dì / de)面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(dì / de),櫃前空間滿足無障礙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。快遞員放置快遞流線與業主取快遞流線不(bù)交叉,優先釆用快遞存取櫃結合住區圍牆選用外存内取方式。
2.5.4 室外交流場地(dì / de)宜設置戶外插座、充電點位、驅蚊燈、夜光跑道(dào)、植物二維碼、自助售貨機等人(rén)性化設施。
2.5.5 宜利用連廊、架空層、上(shàng)人(rén)屋面等公共空間設置公共步行通道(dào)、活動場所、開放空間。在(zài)滿足消防安全及當地(dì / de)規範要(yào / yāo)求下,作爲(wéi / wèi)非盈利性公共服務設施使用的(de),可适度進行封閉或半封閉,滿足全天候公共使用需求。2.5.6 應結合集中綠地(dì / de)、景觀小品設置健身步道(dào)、全齡活動場地(dì / de),布置相應的(de)休閑座椅、健身器材等設施。
2.5.7 健身步道(dào)應采用環保型彈性減振材料,長度不(bù)小于(yú)用地(dì / de)紅線周長1/4,宜設施爲(wéi / wèi)環路,并設置步道(dào)距離标識。
2.5.8 老年人(rén)、兒童活動場地(dì / de)設計應符合下列要(yào / yāo)求:
1 活動場地(dì / de)内外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,與住宅小區慢行系統有效連接,可快速到(dào)達,場地(dì / de)寬敞、平整、防滑,并滿足日照、通風、采光、降噪等要(yào / yāo)求。
2 場地(dì / de)内娛樂設施、輔助設施、安全防護設施等,均應滿足适老化、适兒化的(de)需求,并應設置夜間照明設施。
3 兒童遊樂場地(dì / de)應設置不(bù)少于(yú)3件(套)的(de)娛樂設施,遊戲器具下地(dì / de)面及周圍應設軟質鋪裝。
4 活動區域應設置醒目标識和(hé / huò)緊急求助呼叫、無死角監控等設備,采用防滑、防沖撞、防跌落、安全環保的(de)鋪裝材料。
5 老年人(rén)、兒童活動場地(dì / de)半徑100m内宜設置無障礙衛生間。
2.5.9 垃圾轉運場所(空間)應設置在(zài)小區次入口外市政道(dào)路一(yī / yì /yí)側,預留沖洗設備及排水設施。垃圾車停靠和(hé / huò)轉運不(bù)得影響住宅小區内部人(rén)流車流。
3 健康舒适
3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3.1.1 住宅建築設計堅持以(yǐ)人(rén)爲(wéi / wèi)本的(de)原則,打造舒适、安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的(de)生活空間。
3.1.2 住宅單元公共空間流線合理,尺度适宜;戶内空間滿足住、讀、廳、廚、浴等基本功能,動靜、潔污、幹濕分區明确;應采取合理措施,提升室内健康性能,保障良好的(de)室内空氣質量和(hé / huò)聲環境、光環境、熱濕環境水平。
3.1.3 戶型産品設計創新,應充分考慮地(dì / de)域氣候特點和(hé / huò)居住體驗。立體生态住宅的(de)戶屬空中花園設計應充分考慮私密性及安全性。
3.2 公共區域
3.2.1 住宅單元首層宜設置架空層,層高不(bù)應低于(yú)3.60m,淨高不(bù)應低于(yú)3.00m。
3.2.2 住宅單元首層出(chū)入口應滿足無障礙出(chū)入口的(de)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,宜采用平坡出(chū)入口。
3.2.3 地(dì / de)下大(dà)堂按照無障礙出(chū)入口設計,原則上(shàng)不(bù)應設置台階,大(dà)堂前設淨寬不(bù)應小于(yú)1.5米通道(dào),通道(dào)處不(bù)得設停車位。
3.2.4 住宅首層出(chū)入口、地(dì / de)下車庫均應設置大(dà)堂。首層大(dà)堂面積不(bù)宜小于(yú)15.00㎡,地(dì / de)上(shàng)單元大(dà)堂适當提高室内淨高,外門不(bù)宜小于(yú)1.80m × 2.40m(寬×高),外部應設置門禁系統(非接觸式識别)。
3.2.5 消防前室采用頂送風的(de)機械加壓方式時(shí),送風管送風口距地(dì / de)面的(de)淨高不(bù)應小于(yú)2.4米。
3.2.6 電梯廳優先考慮設計可開啓外窗,滿足自然通風要(yào / yāo)求,電梯轎廂内應設置通風設施。
3.2.7 住宅單元電梯設計爲(wéi / wèi)兩部及兩部以(yǐ)上(shàng)時(shí),宜成組布置,高層住宅每台電梯的(de)服務戶數宜爲(wéi / wèi)30~60 戶,每部電梯均應直通地(dì / de)下車庫。
3.2.8 地(dì / de)下汽車庫内的(de)小型機動車車位尺寸(垂直式停車)不(bù)應小于(yú)2.50m×5.30m(寬×長)。管道(dào)、消火栓、設備用房門的(de)開啓位置應合理設置,不(bù)得占用車位空間。
3.2.9 住宅小區固定車位應100%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,配建的(de)充電樁不(bù)應小于(yú)規劃車位數的(de)30%。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時(shí)需将管線和(hé / huò)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(dào)車位,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(yào / yāo)求,同時(shí)需滿足電力負荷需求。
3.3 戶型設計
3.3.1 住宅層高不(bù)應低于(yú)3.00m,裝配式建築、設有戶式中央空調、集中新風系統或地(dì / de)暖系統的(de)住宅,層高不(bù)應低于(yú)3.10m,鼓勵有條件的(de)項目宜适當加大(dà)空間高度,提高至3.30m以(yǐ)上(shàng)。
3.3.2 住宅戶型設計應布局方正、功能完善、動靜分區,戶内建築面積應與功能空間數量、面積相匹配,适當增加獨立儲藏空間。
3.3.3 住宅戶型設計應具有适變性,采用空間靈活分隔的(de)結構體系,滿足家庭在(zài)其生命周期内的(de)不(bù)同需求。戶型适老化設計宜滿足老年人(rén)輪椅通行、日常活動的(de)空間需求。
3.3.4 戶門洞口寬度單扇門不(bù)應小于(yú)1.10m,子(zǐ)母門不(bù)宜小于(yú)1.30m,門垛寬度不(bù)應小于(yú)0.10m。向外開啓的(de)戶門不(bù)應妨礙公共交通及相鄰戶門開啓,不(bù)應碰撞消火栓箱或遮擋電梯按鍵,避免遮擋安全出(chū)口,影響安全疏散。
3.3.5 戶内入口處應設計滿足居民換鞋、換衣、置物等出(chū)入功能的(de)玄關。
3.3.6 戶内活動室、茶室、書房等獨立房間應視同卧室,不(bù)應緊鄰電梯設置。
3.3.7 戶型設計時(shí)每戶應至少設置一(yī / yì /yí)個(gè)陽台滿足居民晾曬需求。陽台預留洗衣機位置,尺寸應兼顧洗衣機及其排水立管的(de)安裝要(yào / yāo)求。
3.3.8 廚房空間尺度應與戶型面積适配。廚房使用面積不(bù)應小于(yú)5.00㎡,操作台總長度不(bù)宜小于(yú)3.00m,台前操作空間深度不(bù)宜小于(yú)1.00m。
3.3.9 廚房排油煙機、吊櫃的(de)安裝位置不(bù)應影響自然通風和(hé / huò)直接采光。廚房内開窗不(bù)得影響洗滌池水龍頭的(de)安裝和(hé / huò)操作台的(de)使用。
3.3.10 設置便器、洗浴器(浴缸或淋浴)、洗面器的(de)衛生間使用面積不(bù)宜小于(yú)4.00㎡。共用衛生間應采用幹濕分離式布置形式。衛生間洗面器、便器前應留有不(bù)小于(yú)0.70m×0.60m(寬×深)的(de)空間。
3.3.11 戶内至少有一(yī / yì /yí)個(gè)衛生間應在(zài)坐便器和(hé / huò)淋浴位置的(de)牆面或地(dì / de)面預留安裝助力扶手的(de)空間,做法可參照《無障礙設計規範》GB50763。
3.3.12 戶内主要(yào / yāo)走道(dào)宜預留設置連續扶手的(de)空間。
3.4 室内環境
3.4.1 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房間應有良好的(de)日照和(hé / huò)天然采光,應充分利用自然通風,并宜采取可調節換氣量的(de)措施。
3.4.2 卧室、起居室(廳)的(de)采光窗洞口的(de)窗地(dì / de)面積比不(bù)應低于(yú)1/6。
3.4.3 緊鄰城市交通幹線兩側的(de)住宅應加強隔聲防噪措施,其居住空間的(de)外門窗應采用三玻兩腔外窗,且玻璃厚度不(bù)應低于(yú)5mm、空腔厚度不(bù)應低于(yú)9mm。
3.4.4 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房間隔聲性能良好。分戶牆應采用不(bù)小于(yú)200mm厚牆體,隔聲性能應滿足50dB以(yǐ)上(shàng)隔聲效果,分戶牆上(shàng)不(bù)應設置配電箱。
3.4.5 電梯井道(dào)與住宅戶内除卧室外的(de)其他(tā)房間(空間)相鄰時(shí),電梯井壁、電梯設備、電梯機房等均應采取有效的(de)隔聲減振措施。
3.4.6 住宅小區内應采用隔聲降噪的(de)排水管材,管材平均噪聲量宜≤50dB。
3.4.7 供暖燃氣壁挂爐不(bù)應直接安裝在(zài)與卧室相鄰的(de)牆體上(shàng),以(yǐ)避免噪音影響居住舒适性。
3.4.8 設置在(zài)住宅地(dì / de)下室内供平時(shí)使用的(de)通風機房,不(bù)宜貼鄰住宅居住用房;當必須貼鄰時(shí),風機應設消聲隔震措施并應落地(dì / de)安裝,風機房、管井應做隔音處理。
3.4.9 設置戶式集中空調的(de)住宅,應設置便于(yú)拆卸更換過濾裝置的(de)新風系統。應考慮氣流組織,盡量分布均勻,應避免空調室内機送風吹向床頭。
3.5 設備設施
3.5.1 空調室外機位、太陽能挑闆、設備平台等應與建築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設計,排水立管、太陽能管及空調冷凝水管等應隐蔽設置。空調室外機位的(de)設置應便于(yú)安裝維修。戶式集中空調外機不(bù)應安裝在(zài)與主卧相鄰的(de)牆體上(shàng)。
3.5.2 建築物内的(de)水池(箱)、變電所(含發電機房)、風機房、水泵房等不(bù)應毗鄰居住用房或在(zài)其下方。
3.5.3 廚房宜預留淨水系統和(hé / huò)洗碗機的(de)安裝條件,洗碗機的(de)排水管采取防止臭氣返溢的(de)措施。
3.5.4 衛生間宜采用不(bù)降闆或小降闆的(de)同層排水技術。
3.5.5 地(dì / de)下室等潮濕環境敷設的(de)管道(dào)、設備、附件等應采取防結露措施。地(dì / de)下車庫宜設置除濕設備,地(dì / de)下車庫大(dà)堂内宜設置空調或除濕設備。
3.5.6 爲(wéi / wèi)保證空調室外機的(de)正常運行,空調外機位的(de)通風百葉開口率不(bù)應小于(yú) 70%,水平傾角不(bù)宜大(dà)于(yú) 15°,百葉厚度宜爲(wéi / wèi) 3-5mm,百葉寬度宜爲(wéi / wèi) 80mm,百葉間距不(bù)宜小于(yú) 80mm。
3.5.7 戶式集中空調的(de)冷凝水、化霜水應集中排放。
3.5.8 公共區域應預留信息發布電源、樓棟号等電源。
3.5.9 分戶牆上(shàng)的(de)開關、插座應錯位布置,開槽處應滿足相應牆體隔聲及消防要(yào / yāo)求。
4 綠色低碳
4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4.1.1 住宅建築節能設計應按照“被動措施優先、主動措施優化”的(de)原則,充分利用天然采光、自然通風,改善保溫隔熱性能,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,并應符合《安徽省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标準》DB34 /T1466-2023和(hé / huò)《安徽省綠色建築技術規程》DB34/T4250-2022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。
4.1.2 鼓勵設計超低能耗建築,滿足《被動式超低能耗民用建築節能技術标準》DB 34/T 4281-2022等标準要(yào / yāo)求。
4.1.3 應采用建築信息模型(BIM)技術,實現項目在(zài)設計、施工、運維等階段全過程數字化應用和(hé / huò)管理。
4.1.4 宜采用綠色節能材料,宜運用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工藝。
4.2 降碳節能
4.2.1 住宅小區規劃應優化空間布局,合理選擇和(hé / huò)利用景觀、生态綠化等措施,營造适宜的(de)場地(dì / de)微氣候環境,優化自然通風、天然采光、自遮陽效果,降低建築供冷供暖負荷。
4.2.2 住宅建築設計應根據建築功能和(hé / huò)環境資源條件,強化氣候環境适應性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- 建築設計宜造型簡潔、體形系數适當;
- 應充分利用天然采光、自然通風,以(yǐ)及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等被動式建築設計手段降低建築的(de)碳排放;
- 應優化建築窗牆比和(hé / huò)屋頂透光面積比,綜合考慮室内采光通風、供冷供暖負荷以(yǐ)及照明能耗之(zhī)間的(de)關系。
4.2.3 在(zài)技術經濟合理的(de)條件下,生活熱水熱源應優先選用太陽能光熱系統、地(dì / de)源熱泵、空氣源熱泵等:供電系統應優先選用光伏發電、風光互補等。4.2.4 住宅設置集中空調系統時(shí),應設分室調溫和(hé / huò)控制裝置。住宅設置集中供暖系統時(shí),應按主要(yào / yāo)供暖房間劃分供暖環路,并設置分室溫控調節閥。
4.2.5 電梯應具備變頻調速或能量反饋等節能措施。
4.2.6 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房間的(de)照明功率密度值不(bù)應高于(yú)現行國(guó)家标準《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》GB 55015-2021、《建築照明設計标準》GB50034規定的(de)目标值。建築公共區域的(de)照明系統應采用分區、定時(shí)、感應等節能控制;采光區域的(de)照明控制應獨立于(yú)其他(tā)區域的(de)照明控制。
4.2.7 住宅樓梯、走道(dào)、電梯廳等公共區域的(de)照明節能自熄開關應采用人(rén)體感應、雷達感應等非接觸控制型産品。
4.3 資源節約
4.3.1 建築宜選用可循環建材、耐久性建材和(hé / huò)本地(dì / de)材料,建材選擇宜符合下列規定:
1.使用獲得綠色建材标識(或認證)的(de)或有明确碳足迹标簽的(de)材料與部品;
2.選用耐久性建材,延長建築使用壽命;
3.因地(dì / de)制宜使用本地(dì / de)建築材料,降低建築材料運輸的(de)碳排放。
4.3.2 住宅小區總體應布局合理,節約集約利用土地(dì / de),建造過程應采取措施降低建築材料損耗和(hé / huò)垃圾排放量。
4.3.3 住宅建築宜采用裝配式建築,裝配率不(bù)低于(yú)30%。
4.3.4 住宅建築宜采用裝配式裝修,宜采用集成式廚房、集成式衛生間等集成部品和(hé / huò)管線分離等設計、生産、安裝一(yī / yì /yí)體化的(de)工程做法。
4.3.5 住宅建築應合理使用裝飾性材料,外部宜減少無功能作用的(de)裝飾性構件,内部宜采用易維護更換的(de)裝飾裝修體系、材料和(hé / huò)産品,并應減少裝飾性建築材料使用。
5 安全耐久
5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5.1.1 爲(wéi / wèi)全面提高高品質住宅的(de)使用壽命、質量品質和(hé / huò)長期價值,住宅設計應适當提高結構的(de)設計工作年限,不(bù)應低于(yú)70年,鼓勵提升至100年。
5.1.2 結構設計應采用成熟可靠的(de)技術、工藝、材料,滿足綠色發展及可持續性需要(yào / yāo),其适用性、耐久性及抗震性能可适當高于(yú)國(guó)家标準、規範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。
5.1.3 高品質住宅應選用标準化程度高、接口通用性強、性能優良、安裝高效、維護更換便捷部品部件。
5.1.4 住宅小區的(de)安全防範設施,應具備防撬、防踹、防攀緣、防跨越、防爬入等安全防範功能,并應符合消防法規、技術規範、标準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和(hé / huò)城市容貌規定。
5.2 結構設計
5.2.1 結構設計在(zài)滿足《安徽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規程》DB34/1659-2012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基礎上(shàng),應根據結構布置實際情況,對薄弱部位采取可靠的(de)加強措施,必要(yào / yāo)時(shí)進行性能設計,對關鍵部位提高抗震性能目标。
5.2.2 普通現澆樓闆的(de)厚度不(bù)應小于(yú)0.12m。單向闆厚度不(bù)應小于(yú)跨度的(de)1/30,雙向闆厚度不(bù)應小于(yú)短跨的(de)1/35。跨度較大(dà)的(de)異形闆應采用有限元補充分析,厚度應适當加厚,配雙層雙向鋼筋。
5.2.3 現澆屋面闆闆厚不(bù)應小于(yú)0.12m,應配雙層雙向鋼筋,鋼筋間距不(bù)應大(dà)于(yú)0.15m。現澆屋面闆混凝土應采用防水混凝土,抗滲等級不(bù)宜低于(yú)P6級。
5.2.4 住宅陽台、露台進深大(dà)于(yú)1.50m時(shí),活荷載标準值宜取3.0kN/m2。
5.2.5 住宅設計應在(zài)吊櫃、熱水器、太陽能水箱、燃氣鍋爐等懸挂重物處部位的(de)隔牆應采用實心磚或結構加強措施。外牆保溫材料、室外設備、管線等應采用安全可靠的(de)防墜落措施。
5.2.6 地(dì / de)下室、衛生間、屋頂等重要(yào / yāo)部位應采取措施防止開裂及滲漏。衛生間排水管道(dào)穿越樓闆以(yǐ)及屋面的(de)部位設置防滲漏的(de)措施。
5.2.7 鼓勵定期系統地(dì / de)開展住宅體檢和(hé / huò)維護工作,确保住宅的(de)長期安全、舒适和(hé / huò)美觀,并完善房屋定期檢查制度。
5.2.8 按照“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逐步推廣”的(de)原則,在(zài)當地(dì / de)住建部門的(de)引導下,按照市場規律,宜在(zài)住宅小區開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。
5.3 部品部件
5.3.1 住宅供水設施設計應滿足嚴寒天氣防凍保溫要(yào / yāo)求,水管井、供水管線等供水設施宜設置在(zài)建築的(de)室内空間。
5.3.2 住宅戶内給水、供暖、電氣管線宜采用管線與主體結構分離技術,管線分離應用比例不(bù)宜小于(yú)50%,便于(yú)在(zài)不(bù)損傷住宅主體結構的(de)前提下,進行線路改造或維修更換。
5.3.3 管道(dào)、閥門和(hé / huò)配件應采用耐腐蝕、耐久性能好、密閉性能好的(de)材質,連接應安全可靠,閥門位置應便于(yú)維護管理。
5.3.4 生活給水管宜采用不(bù)鏽鋼管或銅管。戶内熱水管道(dào)及管道(dào)附件應采取完善有效的(de)保溫和(hé / huò)防燙措施,戶内架空敷設的(de)給水管道(dào)采取防結露措施。
5.3.5 室内的(de)照明、插座、熱水器、空調回路宜裝設A型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,保護動作電流不(bù)宜大(dà)于(yú)30mA。
5.3.6 室外金屬設備應設置可靠接地(dì / de)。室内衛生間區域應設置局部等電位端子(zǐ)箱,廚房、陽台等場所宜設置輔助等電位聯結端子(zǐ)箱。
5.3.7 高層住宅公共部位線纜應選用低煙、低毒的(de)阻燃類線纜,消防線纜應滿足火災時(shí)持續供電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。
5.3.8 配電箱和(hé / huò)弱電配線箱不(bù)應暗裝在(zài)剪力牆上(shàng),且不(bù)應裝設在(zài)廚房煙囪及衛生間0~2防護區的(de)牆上(shàng),也(yě)不(bù)應嵌裝在(zài)建築外牆(不(bù)包括與陽台或公共走道(dào)相鄰的(de)外牆)上(shàng)。配電箱内宜采用智能斷路器,實現安全智能保障。
5.3.9 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應具備充滿自動斷電、定時(shí)斷電、充電故障自動斷電、過載、漏電保護功能,并宜具備充電故障報警、功率檢測、高溫報警等功能。
5.4 安全防護
5.4.1 住宅建築的(de)公共出(chū)入口及平台、門廳、公共走廊、電梯廳的(de)樓地(dì / de)面等防滑等級應滿足《建築地(dì / de)面工程防滑技術規程》 JGJ/T331 規定的(de) Bd、Bw 級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,建築坡道(dào)、樓梯踏步應達到(dào) Ad、Aw 級或按水平地(dì / de)面等級提高一(yī / yì /yí)級,并采用防滑條等防滑構造措施。
5.4.2 住宅小區内排煙井,通風井,采光井四周均設置綠化景觀、圍欄阻擋,非工作和(hé / huò)維護人(rén)員不(bù)可抵近。排煙井,通風井,采光井百葉窗内臨空側均應設置防護欄杆。
5.4.3 防護欄杆應采用防攀爬的(de)構造,不(bù)宜做橫向構件;如果設置,則橫向構件頂面到(dào)可踏部位頂面(地(dì / de)面、混凝土基座、金屬欄杆底部橫杆取三者高值)的(de)水平距離必須大(dà)于(yú)700mm 且垂直距離必須大(dà)于(yú)800mm。如距離樓地(dì / de)面有0.80m以(yǐ)下的(de)台面或橫欄杆時(shí),欄杆高度應從可攀爬部位起計算。
5.4.4 高層住宅戶内外窗優先采用平開内倒窗,内平開窗。5.4.5 戶内應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、燃氣緊急自動切斷閥等安全防護裝置,宜設置遠程報警功能。
5.4.6 電梯應配置轎廂内五方可視化對講,轎廂内應設置監控拾音攝像機,對電動自行車出(chū)入等違規行爲(wéi / wèi)有自動監測并報警提示。
6 智慧生活
6.1 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6.1.1 智慧住宅設計應遵循易用性、穩定性、安全性、兼容性和(hé / huò)擴展性的(de)總體設計要(yào / yāo)求。
6.1.2 智慧住宅機房有線網絡應滿足多家運營商接入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,并應支持用戶自由選擇運營商。
6.1.3 智慧住宅光纖入戶比例應達到(dào)100%,光纖接入網宜具有升級、擴充能力。
6.1.4 住宅小區公共區域、電梯、應急通道(dào)、消防通道(dào)等主要(yào / yāo)區域以(yǐ)及地(dì / de)下室無線網絡信号覆蓋率達100%,語音及數據通信暢通。室外4G、5G 網絡應覆蓋95%
6.1.5 智慧服務系統平台預留接入智慧城市的(de)條件,公共區域采用智能化運營管理和(hé / huò)維護。
6.2 智能家居
6.2.1智能家居系統主要(yào / yāo)功能包括智能中控系統、智能照明系統、無線WIFI系統、智能安防系統、室内環境檢測系統、多媒體娛樂系統、智能醫護系統等。智能家居系統應實現互聯互通,具備全屋智能管控功能。
6.2.2 智能家居采用有線通信設備和(hé / huò)系統的(de),應采用基于(yú)TCP/IP的(de)統一(yī / yì /yí)通信協議。采用無線通信設備和(hé / huò)系統的(de),在(zài)住宅小區内形成智慧家居統一(yī / yì /yí)通信協議。應采用統一(yī / yì /yí)軟件數據對接标準和(hé / huò)協議。
6.2.3 智能家居應根據标準和(hé / huò)方案預留中控主機、家庭網關、智能窗簾、電動晾衣架等電源。
6.2.4 智能家居宜設有室内環境監測系統,實時(shí)監測空氣質量、溫濕度、光照強度等指标,并可與照明、通風空調等系統聯動。
6.2.5 智能門鎖安全等級不(bù)低于(yú)《電子(zǐ)防盜鎖》GA374 規定的(de)B級,支持設置虛位密碼,支持生物特征識别開鎖、應急鑰匙開鎖、臨時(shí)密碼開鎖等多種開鎖方式,并具備可靠的(de)安全管理措施。
6.2.6 老人(rén)房、兒童房等緊急事件多發區域應安裝緊急求助按鈕并具備報警功能,宜通過智能監控或傳感設備實現跌倒偵測、緊急事件告警等功能,宜提供雙向對講,并具有接入智慧物業等第三方平台功能。
6.2.7 老人(rén)居住的(de)戶内宜設置健康管理系統,系統宜對家庭成員的(de)血壓、體重、狀态、位置、生命體征等數據進行采集,并上(shàng)傳到(dào)智能交互終端進行顯示;所采集的(de)健康數據可在(zài)用戶授權下,共享給其他(tā)家庭成員。
6.2.8 室外活動場地(dì / de)設置智能監控、緊急呼叫、安全警報按鈕、落水與跌倒報警等系統。
6.2.9 住宅小區單元大(dà)堂應設置監控可呼救系統。
6.2.10 衛生間設置緊急報警求助按鈕,按鈕應有明顯标識且應采用按鈕和(hé / huò)拉伸結合的(de)方式設置,按鈕距地(dì / de)0.4米~0.5米,拉伸末端距地(dì / de)不(bù)宜高于(yú)0.2米。
6.3 智慧服務
6.3.1 智慧服務平台包括智慧公共服務系統、智慧物業服務系統和(hé / huò)社會服務系統。
6.3.2 智慧服務平台宜提供标準的(de)數據及服務開放接口,推動智慧住宅設備産品、用戶、數據跨企業跨終端互聯互通,與新型智慧城市、物業管理、住宅小區信息系統以(yǐ)及社會服務平台等對接。
6.3.3 智慧公共服務系統的(de)人(rén)行道(dào)閘宜采用人(rén)臉、手機及門禁卡多種認證方式,道(dào)閘間距及開閘方式設計宜考慮通行的(de)便利性,包括人(rén)行、小孩推車及電動自行車的(de)通行問題。
6.3.4 智慧公共服務系統的(de)攝像頭、廣播、顯示屏等設備應按照安徽省地(dì / de)标《城市智慧杆綜合系統技術标準》DB34T 3948-2021進行合杆建設。
6.3.5 智慧物業服務宜以(yǐ)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台爲(wéi / wèi)支撐,使用互聯網及手機端APP 等設備條件,對住宅小區人(rén)行管理、車行管理、安防管理、資産管理、設備運維管理、生活繳費、網上(shàng)報修等進行智能化管理。
6.3.6 智慧物業服務宜設置水質在(zài)線監測系統,監測生活飲用水的(de)水質指标,記錄并保存水質監測結果,随時(shí)供用戶查詢。
6.3.7社會服務系統應與城市政務服務相結合,爲(wéi / wèi)住宅居民提供公共教育、社會保障、醫療健康、廣播電視、文化體育等社會服務内容。
來(lái)源:安徽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、安和(hé / huò)财經